第二十三章(1 / 3)
于昭湘以不变应万变,抱定了一个原则:不顶嘴,不申诉,不还手。李氏一点办法也没有了。说,说不服他;打,打不疼他。
当天晚上,于昭湘就睡在西间。这一晚上,他把自己脱得光溜溜,舒舒服服地睡到天大亮。
李氏早已经找过儿媳李云霞,她请求儿媳在这件事上主动一点。李云霞已经听韩晋的媳妇黄氏讲过男女之间的事情了,听了婆婆的话,她羞得满脸通红,声音低得几乎连自己都听不见:“姑,这样的事我怎么好意思啊?!”
李氏一时无语,是啊,这样的事哪有女人主动的啊?当天晚上,广源夫妇一夜无眠,夫妇两人的头上又添了许多白发。
“还得麻烦韩晋。”于广源心想。
第二天傍晚,于昭湘背着土枪从村后的缓坡上无精打采地往家走着,一看他这个样子就知道是一无所获。这一点都不奇怪。
因为是初夏时节,兔子们藏身的地方太多,越来越难拿了;地里的虫子也多了起来,下夹子对鸟儿也不太管用;今年天旱,龙吟河里的水很浅,河中露出一片片小洲,小洲上长满了芦苇,在每一个小洲上,每天都有人站在那里抡网打渔。水一浅,鱼儿就难以藏身,因此在龙吟河里捕鱼的乡民看起来比鱼儿都多,所以就是常见的鲜鱼,于昭湘也很难弄到。
于昭湘已经好几天没有吃到野味了,正想去崔富贵的家里买几个猪蹄子吃,却发现韩晋提溜着两只肥大的野兔在村口站着,于昭湘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怎么样?老二,再让老吴露露手艺?”一见到于昭湘,韩晋先和他打招呼。
于昭湘大喜过望。
当于昭湘提溜着兔子走进场院门口时,所有的觅汉都眉开眼笑。
于家的觅汉可能是天底下最幸福的觅汉了:工钱不敢说比别人家高,但是绝对不比别人家少;每隔一天吃一顿白面馒头,这种待遇即使中等人家也无法比;最主要的是自从于老三回老家之后,不仅炒菜里的肉明显地多了,而且不定什么时候就能吃上一顿野味,而且是老吴亲自做的野味!这种生活在一般的地主家里也没有!别人家捉到兔子、鸟、鱼,大多是拿到集上卖了换钱,惟独于家都是自己吃,而且于广源一家人除了于昭湘之外都不太馋肉,所以几乎每次打到野味,于家的觅汉们就跟着享受一顿。
新来的觅汉李琪第一次吃老吴炖的兔子肉时,说了句“此味只能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尝”,这句话不禁让于昭湘多看了他两眼。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于家的觅汉深知这个道理,因此无论干活还是处事都实实在在,他们之间的关系早已经脱离了主仆,甚至还成了世交!几十年后当凤鸣村里大部分人都和于昭湘划清界限之后,他们仍然时时来看望他。
商志忠接过于昭湘手里的兔子,麻利地用铁条穿过兔子的牙齿,把它们挂在杏树较低的树枝上。商怀德拿出一把磨得锋利的小刀顺着兔子的嘴唇开剥,先从头部开始。小心地把兔头上的皮剥开之后,商怀德放下小刀,双手拽着兔皮往下一撸,一只兔子立即成了“白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