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高子兴讲述的故事(2)(1 / 2)
如今,我已满68岁,我过得心满意足,唯一放不下的事,就是受人之恩无以为报,《红楼梦》里讲因果循环,报应不爽,我绝不肯让老祖宗因为我们这些后辈子女再付出任何代价,哪怕一根儿头发丝的代价,也不行。
我知道,我这想法与世俗理念不合。通常,那些会算计的人会这么想:老祖宗已经九十岁了,早已活够了,就算付出什么代价,死这件事都该是老弱病残优先,否则就不符合进化论了。
我可从来都不会这么算计。
中华文明传承上下五千年,这文明的精髓,就是要讲道理。
虽说的确是,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道理,但这道理讲的对不对,端看能不能让听的人心服口服,但凡还有不服,那这道理就没讲对……可能,是道理本身不对,也可能是道理对,不过你没讲对。
就比如说“危急关头该牺牲谁”的这个道理吧,把人命分成三六九等,按实惠用处来排,牺牲哪边要看划算不划算。我认为,这个道理就没讲对,你当这种事是买白菜么?还讨论性价比么?我认为这个道理应该这样讲:危急关头该牺牲谁,要看谁的决心大,谁决定去牺牲,或者决定不去牺牲,这都是每个人自己的决定,若是都决定去牺牲,那就要看谁的决心大,谁能抢得过谁了。
反过来,要是都决定不去牺牲嘛……嗯,生死那就要看运气喽。
我很反对,用一种文化的标签,或者用一种即定的说法,再或者是用一种强求的标准,来教给大家共同去决定,在危急关头指着某一个人说:按道理就该你先牺牲!然后,大家齐刷刷用泪水给这人送葬,用无限缅怀和赞颂来固化这个道理,以便以后再去指着另一个人说:按道理,现在该轮到你去死了。
求生和求死,在我看来,应该属于绝对的个人意志。
否则,我们的文明意义何在?用一个人非自愿的死亡来换取其他成百上千人的生存,那同咬杀分食受伤同类的鲨鱼群,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我们即为人类,自诩有头脑,有智慧,有良知,愿意讲道理……归根结底,不就是为了不再去分食同类吗?
所以,即使我们家的老祖宗已经九十岁,即使她多年来坚守替我们后辈子女挡风挡雨的做事原则,我依然绝不愿意去分食她余下的生命时光,哪怕她只剩一天好活,哪怕她自己心甘情愿,我也不愿意去享受她老人家用最后这一天的牺牲,为我们换来的好处。
谁叫我是爷们儿呢?
不介意分生身老母肉身一杯羹的,那是刘邦,我可不觉得他是真爷们儿,所谓成大事者就要忍抛私情的道理,那是讲给狼听的,不讲给人听的。人类都进化几千年了,如果最终还活的跟头恶狼一样,那还进化个屁啊?那还不如退回到原始从林里活得痛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