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该判刑的判刑,该枪毙的枪毙(2 / 5)
老谭点点头。
“是啊,这是敲诈勒索,依你看,应该怎么办呢?”
大妈愤愤地说:“这种行为,就应该判刑!判个十年八年的,看他出来还敢不敢碰瓷!”
老谭继续点头。
“对哦,碰瓷一次判个十年,很合理!”
“对!合理!”
“对了,刚刚你说你碰瓷了多少次来着?”
“啊?”
此时大妈才反应过来,好像自己也不是好人哦!
“加上这次是三次是吧?那就是三十年了,超过二十五年就是无期徒刑,我看干脆直接死刑算了。”
说完他看向一旁的手下,说:“把他们俩都带走吧,该判刑的判刑,该枪毙的枪毙。”
老谭只是个交警,当然没有这种权利,只是说出来唬唬大妈的。
但是大妈显然没什么文化也没什么脑子,竟然真的信了。
听到这话,她脸色吓得惨白,差点当场尿裤子。
“交警同志,饶命啊!”
“这不是你要求的吗?我得一视同仁啊!”
“不了,不了!我不让那小伙子判刑了还不行吗!”
……
有的人就是双标,损害别人的时候觉得没问题,被别人损害了就要别人受惩罚。
张耀看到这一幕,差点笑出声来。
这个姓谭的交警,还挺有意思的。
老谭长叹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