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李长生的野心(求追读)(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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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是李长生说的。
他想要的,只是那部炎夏联邦前身国家的律法,因为作为一个炎夏人、那一部律法从各种角度都要比其他的更适合他。
但,他其实有着自己的野心。
最适合、最年轻的律法,将会是他未来成就更高层次的钥匙。
他要以这部律法作为他的根底,将其复现。然后,让其在炎夏境内畅通无阻。
换句话来说。
他要的,是日后人人都知晓这一律法,就像是知晓他本人一样、并且人人遵循,无人可以违逆!
作为序列二,他有这样的实力。
因此既然真要选,那当然还是要选一部有施行土壤的。
而且,李长生还觉得比起古老的律法、当然是越新的越全面,越好用。
嗯,这就是他朴素的法律观。
粗浅,片面、但的确符合废土之上的人类。
因为无法想象灾变之前的生活,所以他大概不知道这部律法想要推行,到底会遇到多大的阻碍吧。
真要说起来,反而蛮荒时代的成文法、可能更加适合在那个时代推进。
“只能说连关于‘法律’的知识也变成了禁忌吗?哪怕是以裁决为途径的超凡,对于法律的认知都如此浅薄。”
陈清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
“既然你做出了选择,那就予你回应吧。”
如果李长生这家伙真的有如此野心。
那陈清倒也很想看看他能否真的实现。
从旁边取出一张纸,陈清将那部律法放在了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