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一章 血染战旗(1 / 3)
“非洲游牧男童十一岁用长矛猎杀狮子,用雄狮的鲜血在脸上画上图腾。印第安男童掌掴棕熊,用熊皮展现无畏的成年人仪式。
这些都是真实发生过的,而非杜撰,人的潜力远比你自己想象的大得多。
我们先分散熊的注意力,然后捕猎它,没有问题。别人行,我也行,别人能,我也能!
今天,我要杀了那畜生。”
穆加伦爬上一座山坡,气喘吁吁,蓬头垢面下,一双眼睛却亮得惊人。
他的身后满是长矛,每一根都有成年人小臂粗细,长度超过两米,很难想象这样的木矛刺入熊体内会是一副这样的场景。
这样的长矛别说正常使用,连挥舞都困难,但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折断,给与棕熊致命一击。
捕熊陷阱便是如此,引诱熊,让它落入底部插满尖矛的陷阱,利用熊的自重杀死它。
最柔软的腹部暴露于利器之下,半吨重的体重压上去,绝无可能挽回,这是最好的攻击,也是最有效的攻击。
真有有用吗?
棕熊会过来吗?
水友担心之余不免感到困惑,再怎么说,那也是一头棕熊,体长达到了两米三,站起来超过三米,足有两个成年人高,纯靠体重都能压死人。
光凭原始武器狩猎这样的巨物?
“几率很大。”毕方很肯定,从棕熊之前的表现就知道,它并不惧怕人类。
“大部分动物对人类这种生物都是较为陌生,因为我们都生活在城市之中,很少出现在荒野。
一开始动物们都是抱着警惕心,但袭击过一次人类的动物,就会知道人类原来是可以袭击的,而且比起其余的动物要好狩猎得多。”
“我很怀疑这头棕熊以前也袭击过人类,看到古尔宾两人才会直接冲上去。”
话说方神当时怎么不直接干掉它
是啊,我感觉穆加伦行,方神应该也可以啊?
加一,方神方神,永远滴神!(荧光棒疯狂摇摆
“我为什么要干掉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