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弗利之死(1 / 4)
弗利兄弟是一对混迹在梅塞尔区上的混混兄弟,他们今年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依旧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成家,流浪在各个大街之中,通过一些不太文明的方式获取钱财和食物。
大多数的居民和商贩碰上这种人,都喜欢给一些小钱了事,出来生存并不容易,都不喜欢招惹麻烦。
他们居无定所,没有固定的住宅,偶尔会跟乞丐们一起睡在阴暗的角落,偶尔又会选择住进最便宜的旅社里,至少那里还会给他们提供热水和早餐。
多年的混混生涯给他们带来了不同于普通人的非凡直觉,一眼就能看出,那人是不是一个好欺负的对象,能从对方身上压榨出多少钱来,而且,他们还有些小聪明,能掌握分寸,所以以敲诈勒索破坏为生的他们从来都没出过什么大事。
所以,他们还引以为傲。
就比如,
今天。
当那辆马车出现在十字大街上的时候,哥哥第一时间便注意到了,他悄悄捅了捅弟弟肋骨示意着,他们兄弟二人默契配合多年,弟弟自然清楚哥哥的意思。
确实,不管是租还是买,能用得上那种品质的马车,一定是个有钱人。
能出现在梅塞尔区的有钱人并不多,大部分都是有头有脸,或者是背后有势力的人。
而今天的这位冤大头,明显什么都不是,最关键的是,他们并不认识,车上的那位小姐,也不在他们不能招惹的人员范围。
马车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转了好几圈,显然是对梅塞尔区不熟悉,这样,给弗利兄弟动手的机会便更多了。
只是,
唯一让他们忌惮的,
是这位小姐的车夫。
光从外表看起来,像一头凶猛的黑熊,弗利兄弟甚至都不敢直视他锐利的目光,仗着自己对十字大街的熟悉程度,几次躲过了那位车夫的探查。
他们的目的地似乎是大猪头酒吧,那是冒险家与海员的聚集地,弗利兄弟曾经也幻想过自己驰骋海洋的情形,可才跟着那帮海员出海一天,就在船上晕得上吐下泻,最后,不得已才被送回岸上。
脚踩着大地的感觉真让人安心,弗利兄弟这才放弃了自己成为海员的梦想。
看见那位可爱的小姐被酒吧拒绝,好像还有些失落,这自然是正常的,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儿又怎么能跟勇敢者们相提并论,弗利兄弟对她的行为嗤之以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