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三年之约(2 / 3)
平日里,他对这个女儿可谓万般宠爱,她想要学武,自己不顾虞姬的阻拦,执意教她,结果她第一次跟人动手,打伤的就是江宁的儿子,即使人家不怪罪,难道自己好意思说“孩子还小,不懂事”,打个哈哈就过去?
“我……”项淇感受到阿父真的动怒了,老实开口道,“我之前听阿母说,她以前给我订下过婚约,就,就是和他,然后我……我就动手了。”
她倒没有什么坏心思,单纯因为多出个陌生未婚夫感觉不喜。
结果两人正好在院内碰见,当项淇问清楚陈直名姓后,他们争执几句,发现自己说不过他,于是从口角之争升级为打斗。
虞姬默默扶额,没想到问题的根源居然在自己这。
想了想,她侧过头歉意道:“江宁,当年我和乐儿妹妹算是有口头约定,生下的孩子为异性,则结成夫妻,若是同性,则为兄弟或姊妹。
这个约定是十年前,我们在将离长安时说出来的,你和妾身的夫君都在一旁,可能印象不深了。
可能当时乐儿妹妹不过一句戏言,只是妾身当真,后来论及此事,又被淇儿听到,方造成今日这事。
妾身再次向你致歉。”
说罢,虞姬是将项淇拉到身旁,朝着陈洛躬身行礼。
有了她的解释,陈洛有了些模糊的记忆,大概弄清此事的前因后果。
虞姬和刘乐想要互相指腹为婚,自己确实在边上,那个时候他觉得这种属于封建陋习,说是“让孩子们自己来决定”,虽然没有明确拒绝,但亦不算同意。后来项淇出生,似乎通知自己的信件当中,虞姬记上了她的生辰八字,陈洛当时没有注意,只是因为自己与项羽的关系,选择备上了一份厚重的贺礼,恐怕这就引起了虞姬的误会。
这几年忙起来,陈洛甚至忘记了这位素未谋面的大侄女的存在。
毕竟刚刚自己和刘乐讨论诸家贵女时,两人都没有想起项淇。
他先瞥了旁边脸上沾着泥土,仍在乐呵呵傻笑的陈直一眼,无奈叹了口气。
好小子,这差点是给你拿到主角的退婚剧本了。
项氏贵女登门退婚,亲自出手羞辱,落魄的天才陈直喊出那句“三十年河东,三十河西,莫欺少年穷,今日之耻,三年后必将加倍奉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