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搞定一切,备战奥运!!(2 / 3)
“阿迪达斯疯了吧,给张洛比状元秀还高的价格。”
“现在的钱是真不值钱....”
“张洛秒变上亿身家的富翁,NBA就是这点吸引人,被选中之后,钱真的跟掉下来一样。”
“阿迪达斯给的两年合同很短,有赌的成分,就算输了,阿迪达斯的损失也不会太大,如果赢了,他们也有匹配张洛的优先续约权。”
次日,张洛跟奥斯丁去到唐尼沃什的总经理办公室。
张洛的新秀合同签约不需要谈判,尼克斯按照联盟给的最高规格签。
很久之前,NBA球队跟所选新秀之间的合同没有任何规定,NBA球队可以任意地给新秀开合同。
NBA曾经有过ABA这么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这种“不规定”显然很有必要,因为只有大合同才能将优质新秀抢到本方联盟中来。
为此,ABA还有过许多神奇的举动,比如只要能开出合同、吸引来新秀就可以无视选秀顺位直接跟其签约,也试过联盟集体凑钱给某队来争取新秀,以及著名的多尔戈夫计划(给球员开出巨额合同,但其中一大部分都以退休工资的形式在数十年后才分期到账)。
这样的行为在当时就造成了相当糟糕的影响。
才20岁不到的年轻球员们,在获得大合同后立刻就失去了篮球方面的进取心。
而且新秀的年薪远远超过教练,使得后者的权威难以建立;老将也因待遇差异而心生不满,引发球队内的矛盾。
1994届选秀状元格伦-罗宾逊在被密尔沃基雄鹿队选中后,就直接要求得到一份10年1亿美元的合同,否则就不跟球队签约。
最终罗宾逊签订的合同为10年6800万美元。
他的新秀赛季年薪为290万美元,而当时拥有三枚总冠军戒指的斯科蒂-皮蓬年薪只有222.5万美元。
为了避免这类型的事情发生,NBA从1995年开始,实行了新秀标准合同制度。
所有首轮秀的合同都必须符合劳资协议规定,首轮秀合同为4年合同,前两个赛季为保障合同,后两个赛季为球队选项。
劳资协议不仅限定了首轮秀前四年合同的大小,还规定了新秀变为受限制自由球员后母队资质报价的金额。
具体数字取决于选秀的届别和顺位。
合同数字也不是完全定死的,最终合同的金额可以在规定数字的80%和120%之间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