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烧烤店2.0模式(1 / 4)
<b></b> 1997年的回龙县城,还没有城管局这么一个行政部门。
别说回龙县城,全华夏其实都还没有这样的一个部门。
不过没有城管局,可不代表没有城管。
这年头的城管,还隶属于地方的城建部门,所以这时候的城管应该叫做城建监察。
在1996年建设部令第55号对《城建监察规定》进行修改中,进一步明确
“城建监察是指对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
而这个市容环境卫生就覆盖到了烧烤店在路边占道经营这一块上。
别看烧烤店这几天几乎每天都在外面摆摊,但那是人家监察大队还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罢了。
这年头的城建监察,并不像后来的城管那样天天在外面转悠。
实际上这时候的城建监察,也一点都不严格。
谁家做个生意什么的,在外面摆放个桌椅板凳什么的,在回龙县这样的小县城可能根本就不会有人去管。
那陈理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的套路柳青青去找在城建局上班的舅舅呢?
当然是因为陈理有了新动作!
说白了,最近几天烧烤店虽然也在外面摆了桌子,但其实也就在外面摆了四张桌子。
虽然这几天没有人来管这些,但是陈理知道,除非他一直小打小闹,否则的话一旦在外面摆放的桌子超过一定的量那么肯定会有人来找麻烦!
来找麻烦的理由可能很官方,但实际上背地里可能是因为影响到了其他人的生意,亦或者是干脆就是有人想要捞点外快。
但是于陈理而言如果他想继续提高烧烤店的营业额,那么势必需要做出一些改变才行。
他早就发现了,近两天烧烤店的生意已经达到了一个上限。基本上就是在一千五百左右徘徊,上下差异估计都不会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