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生不如死(1 / 2)
处理掉他,多么轻飘飘的几个字,为这几个字老约克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如果不是毒液的存在,他也会在那场被当做意外的车祸里失去生命,成为血头帮累累血债中毫不起眼的一例。
墙壁碎裂,保罗马克也被零散的碎石砸的头破血流,没等他自己费力刨开碎石,陈林安就用触手将其拽了出来。
“告诉我你知道的血头帮的所有信息,还有那一对姓哈蒙的兄弟的消息,我们知道他们的一切。”
陈林安的声音中压抑着怒火,他要把那对兄弟还有整个血头帮都清理干净,以此来祭奠无辜死去的老约克。
死到临头,保罗马克的心反而平静了下来,作为帮派分子,他对于自己会有这么一天要有心理准备,只不过这一天来的似乎有点早,有点快,有点出人意料。
想到面前这个充满怒火的年轻人,他对于血头帮的未来竟然产生了一些担忧,这可真是可笑,就算面前这个年轻人有着一些奇怪的能力,但是在一个经营多年的黑帮面前也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东西。
或许他可以很轻松的打倒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但是当他面对几十条各种型号的枪指着脑袋时,他还能像现在这样轻松吗?
在保罗马克的认知里,是绝对不会有人能面对几十条枪还游刃有余。
陈林安也不知道此时面前这个将死之人的脑袋里会有如此多的想法,不然的话他一定让他死心了再上路。
几十条枪对于其他的人,甚至是蜘蛛侠来说都可能有一些危险,但是对于毒液这个共生体来说那只是一些香辣味儿的瓜子罢了,没有任何威胁。
在和陈林安共生之后,毒液那对于火焰和音波抗性极差的弱点已经提高了很多,并且随着陈林安的成长还在缓慢的提高中。
所以只要不是用火箭炮对着他狂轰,或者拿着火焰燃烧器围着他狂喷,基本上就不会对毒液产生什么伤害。
音波武器比较少见,一般的噪音对于现在毒液来说也没有什么影响。
昏暗的地下室里,保罗马克半躺在石头堆上说着他知道的所有信息,包括血头帮和哈蒙兄弟。
血头帮是纽约市的几个大型黑帮之一,实力非常强劲,其他几个大型黑帮虽然也和它并列,但是无论是财力还是手腕上都要差一点。
血头帮的主要业务就是毒品生意,整个纽约将近七成的毒品生意都由它操控。
其他的黑帮也非常羡慕和觊觎他们的毒品生意,但是不论是更深层背景还是纸面上的实力,亦或者是办事的手段,他们都没办法强过血头帮。
所以这么些年以来,血头帮都是纽约地下世界的庞然大物。
哈蒙兄弟就是整个血头帮站在最顶端且最核心的两个人,尤其是作为哥哥的琼恩哈蒙是整个血头帮的灵魂和大脑。
虽然保罗马克是哈维哈蒙的小弟,但是他对于琼恩哈蒙的了解也不是特别的。
琼恩哈蒙对于他们这个层次的人来说依旧很神秘,估计只有哈维哈蒙和少数几个人才能接触到他。
相比之下,保罗马克对于作为自己直接上司的哈维哈蒙更加了解和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