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血手令(1 / 4)
讨债人,世上流传的一种职业,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可惜,有一种债欠下了就再也难以还清,
不是人情,不是恩情,而是血债,血债必须以血偿还。
讨债人偶尔也会充当杀手,只要价钱到位,无人不可杀。
血手无情,
血手酒馆是一个亡命之徒汇聚的地方,这个地方有一种悬赏令,名为血手令。
上血手令的人,往往活不过三天。
五年前,一个寻常的午后,
一男一女来到了血手酒馆,两道身影,全身笼罩在黑袍之下,黑袍上锈着一轮血红的弦月。
两人信步走入血手酒馆之内,酒馆不大,十几张桌台,酒馆的老板是一个大肚子的中年油腻男子,镶了一口金牙,道上的人都叫他大金牙。
十几张桌台上,有五六张被人占住了,还有七八张已经有了它的主人,其他人不能坐。
两人走进酒馆,就像羔羊走进狼群,立刻引来群狼的环视,一位脸上有着大口刀疤的男子醉意熏熏的起身,就想过去掀开那曼妙女子的衣袍,给她就地正法了,
好在同伴即时拉住了他,并压低声音,小声在他耳边满腹牢骚地嘀咕了几句,“你没看到他们衣袍上锈着血月的标志吗?惹血月的人,你不要命了,我还要命呢!憨批!”
那人同伴说完,就再也不理那刀疤脸的男子,一人独自麻利结账,逃命似的溜出了酒馆。
这边的动静当然吸引来酒馆其他人的注意,
那曼妙身姿笼罩在血月黑袍之下的女子,嘴角露出一抹妩媚诱人的微笑,眼神玩味地看着刀疤脸的大汉,扭着腰肢,一步一步走到了大汉的跟前,
一根如玉葱般的白净手指抵在大汉胸前,充满诱惑地向下划,向下撩拨。
“烧火~”另一桌上,一个喝的醉醺醺的,身材矮小的猥琐男子,低声笑骂了一句。
下一秒,他的耳边就听到了破风声,然后是刀劈砧板肉的声音,紧接着他就感觉到整个脑袋天旋地转,好像飞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