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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耐心钻研(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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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李清平发现了蚂蚱能吃,他便如同着了魔一样在田埂里搜索蚂蚱的痕迹,然后自己在地里生火烤着吃。唐仪和李清宛跟着沾了光,有了吃不完的烤蚂蚱。

不过很快,李清平就吃腻了,唐仪二人要是想吃,得自己去田里捉。

不管怎样,这都是一种零食,有的吃总比没有好,所以李清宛强烈的食欲得到了缓解,看着兄弟们的鸡蛋羹,也没有以前那么眼馋了,这就是唐仪想要的效果。

转眼间,唐仪十岁,李清宛十二岁,李清平十五岁,李清云七岁,李清莲五岁,李清鸿和李清芙四岁了。

李清平跟着三叔李善全免费读了三年书,奈何他既没有兴趣,也没有天赋,便早早的下地干活了。他从小就喜欢在地里玩,长大了在地里刨食,也不觉得辛苦。

有了李清平的帮助,李修缘和李善文肩上的担子轻了很多,总算可以坐在田埂上休息休息了。

而唐仪和李清宛成了罗凤英的好帮手,她再也不用去地里挖野菜了,她把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交给了姐妹俩。姐妹俩自然是当仁不让的,挖野菜多有意思啊,还能顺便抓一些蚂蚱在田埂上烤着吃。

李清云和当初的李清平一样,更喜欢和同龄的小伙伴一起玩。唐仪希望有个有出息的兄弟,便把她研究出来的“好学”性格,加在了李清云身上。

“好学”的特征来源于唐仪的外公吴秀才,他是村里唯一的秀才,能考中秀才的人寥寥无几,自然有他的过人之处。吴秀才的爱好就是读书,面对复杂的文言文,他能够品味出独特的乐趣。作诗和做文章对他来说也是信手拈来,很有成就感的一件事情。他还热爱书法,搜集了不少名家的字帖,平时自己临摹,觉得是在修身养性。由于这个性格功能还在研究之中,时灵时不灵的,所以李清云有时候觉得读书真有意思,有时候又觉得跟小朋友在地里疯玩更快活一些。这让他养成了白天疯玩晚上看书的习惯,通常看书要看到大半夜。

见李清云如此好学,家中的长辈们非常欣慰,决定全力支持他读书,哪怕盼望已久的新衣服不做了,也要紧着买他的笔墨纸砚。

自从有了李清云屋里亮到大半夜的蜡烛,李彩凤和吴秀莲两人便借着他的烛火做绣活,反而多了一笔进项,一年下来,便把蜡烛钱挣了回来。

两年后,九岁的李清云便考中了童生,还是案首,这轰动了整个太平镇。唐仪通过这两年的不断改进,已经把“好学”这个性格完善的差不多了。同时还因为害怕李清云变成一个不通实务的书呆子,给他加了“社交大人”的性格,于是李青云性格外向,又静得下来心好好学习,这让他功课人缘两不误,上学上的非常开心。

“社交达人”性格是唐仪复制了村里人缘最好的两男两女研究出来的,专门挑选的青春期的少年少女,所以安在九岁的李清云身上毫不违和。

唐仪见性格这么有用,又研发了“精力充沛”、“热爱农艺”和“绣娘”三个性格。“精力充沛”的主要原理是通过快速深层睡眠缩短睡眠时间,通过集中注意力减少杂念维持住神采奕奕的状态,同时为了防止睡眠时叫不醒,还设置了一分钟睡着,三秒钟迅速清醒的睡眠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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