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桂花蜜和槐花蜜(1 / 2)
黑熊的脑袋以诡异的角度弯曲着,一看就是被弄断了脖子。江晓心说,老程三板斧之一的“劈脑袋”这是改成“拧脑袋”了吗?
其实江晓也知道三板斧都是演义演绎的,但这程咬金的生猛劲儿是真没演绎啊,生生把人黑熊的颈椎拧断,也是没谁了。
几乎所有的动物颈椎都是最脆弱的,食肉性动物捕猎专咬脖子就是数万年进化做出的选择。
不过,知道哪儿脆弱和能不能做到是两回事,能不能做到和敢不敢做又是另一码事儿。
只能说,老程够猛。
当然,如果没有苏定方这个同样胆大包天的家伙配合,程咬金也做不到。
江晓算是知道了,名将第一条,胆肥!
当魏征带着大队人马提刀挎弓甚至揣着小莫赶来时,江晓正不知廉耻地偷吃蜂巢上的蜂蜜,而苏定方和程咬金则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旁边是黑熊吓人的尸体。
“没事,两人脱力了,歇息片刻便好。”江晓舔舔手指头笑道。
确实,搏熊时间很短,不过片刻,但苏定方和程咬金使出的力怕都不少于一场长时间的恶仗。事实上,短期内的暴力输出才更易引起脱力。
众人目瞪口呆,看苏定方和程咬金两人都惊为天人。
徒手屠熊,简直不是人干的事儿啊!
话说这熊也可怜,不就闻到蜂蜜味想吃口吗?居然碰到两个敢硬刚的,真是运气黑到极点。
“连人带熊还有这蜂巢赶紧抬回堡里。别一会蜂群回来。”江晓吩咐。
众人慌忙答应,抬了苏程二人还有黑熊和蜂巢便返回坞堡。
这次的收获无疑是巨大的,黑熊便足有四百斤,五六个壮汉一拨轮换着才抬回去。由此,众人更加佩服胆肥二人组。
相对于黑熊,江晓倒更看重蜂巢。
以前江晓看穿越小说,看人家猪脚动不动就熬糖啥的,还靠卖糖发大财。坦白说,就觉得挺扯。
糖制品确实好吃,但无疑也是奢侈品,而奢侈品通常都不是必需品。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古时,即便社会安定经济繁荣,这玩意儿都不会有太大市场。
但穿越十多天,江晓想法变了,这甜食某种程度上还真算是必需品,因为快乐是必须的。
人之所以爱吃甜,就是因为甜感可以刺激人体分泌多巴胺,而多巴胺能够带给人们快乐,能够让人充满愉悦的感觉。
在充满苦难的时代,这愉悦感,哪怕暂时的,也极为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