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森之战1(1 / 3)
斐尼斯军团。
当今华北城中,仅次于使团的第二号战团,它残暴、善战,同时又疯狂。
如同中国历史上位居北方的游牧民族,虽然缺乏文化,却是文明世界中,人人惧怕的恶梦。
它的团长斐尼斯,是和夜王拥有同样惊人传的怪物,曾经在阳明山上夺去三百颗头颅,未曾使用任何法术,只凭一把刀,甚至是一种刀法,那就是横劈。
斐尼斯的霸气傲人,同时也具有谜一样的色彩,因为他忘记了自己是谁?宛若一名狂者却又带有令人怜惜的特质,更让斐尼斯吸引了上千名仰慕者归降,缔造了一代斐尼斯帝国。
而斐尼斯坐拥阳明山,这座在华北拥有最多资源的宝山,传中,更盛产一种极为罕见的道具。
蠢具用法极为特殊,却极具破坏性,更直接强化了斐尼斯团的力量。成为华北城东方的一大强权。
蠢具,见过的人不多,存活者更少,而没有发疯的存活者更是几乎没有,所有存活者的口中,都只提到两个字??
“野兽。”
“他们,是真的野兽啊!”
于是,位于东方的斐尼斯团,更成为华北城玩家们的禁地,一个飘着浓厚血腥味的禁忌之地。
只是,如今这片禁忌之地,因为三脚蟾蜍绑架法咖啡后逃窜到簇,而纷扰起来。
因为,追兵来了。
一个绝不逊于斐尼斯团长的另一个怪物传来了。
他是,夜王。
阿努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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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走路?”阿努比斯看着眼前这个消失许久的老三,目光灼灼。“你怎么会在这里出现?”
“根据玩家的情报啊。”约翰走路微笑,“在捷运站的黎明石碑上,斐尼斯团对您下的战书,可是当前华北最热闹的话题,我当然找得到,不过那些好奇的玩家一听到斐尼斯,一个个都缩成了乌龟,没人敢上山。”
“嗯。”阿努比斯冷冷的看着约翰走路。“是吗?那你这些日子到哪里去了?”
“这些日子?上次在罗斯福路上杀了内鬼,也就是老四钱鬼,我也身受重伤,所以我花了不少时间疗伤,当然,疗完伤之后免不了去夜店泡个几。”约翰走路嘿嘿的笑着,“老大,你知道的,夜店的妹都很正。”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