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死刑五覆足堪怜,以王为王乃至公(1 / 5)
权万纪的迂直,让魏征非常不待见他。
他曾经当面向李世民提出了严厉而尖锐的指责:“万纪等小人,不识大体,以讦为直,以谗为忠。”
为了加强进谏的效果,魏征甚至将这把火烧到了李世民头上,“陛下纵未能举善以厉俗,奈何昵奸以自损乎!”
这句话份量有点重,打狗还要看主人,权万纪是李世民一手提拔的,现在遭到魏征如此痛责,李世民心中并不痛快,只能沉默不语。
话说到这个程度,必须要有表示。
否则,万事从来风过耳,就无法做事,更无法治国了。
李世民采取了二可的态度,他给予魏征五百匹绵帛的赏赐,但对于权万纪,也并没有追究。
张蕴古的命运就完全不同了。
权万纪弹劾张蕴古“蕴古(籍贯在相州,好德之兄厚德为其(相州刺史,情在阿纵,按事不实。”
张蕴古徇私之事,事出有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李世民并非长在深宫妇人之手,更不是不谙人情世故的糊涂皇帝。
相反,他从小就了解人心和人性,知人世冷暖,几件事实一综合分析,就觉得自己上了当,受了骗。
张蕴古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出卖自己,去谋取自己的私利,这是典型的卖狱徇私事件,也是明显的欺君之罪,其心可诛。
李世民感觉自己受到了嘲弄和侮辱,他再一次失去理智,下令立即处斩张蕴古。
但他再一次后悔了。
作为一国之君,他当然深知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的道理,要想让臣子们每一个人都是圣人,完全不为私利,既不可能,也不现实。
张蕴古在此事之中,或者确实有卖狱去巴结和奉迎,张好德的兄长相州刺史的嫌疑。
因为,县官不如县管,他虽然在朝为官,在长安城一呼百应,但全家人全族人的根基却还是在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