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章 合伙企业(1 / 3)
“不错,为父分忧,实乃孝女。”宁知府点了点头,笑道:“那你再说说,这对策如何解决眼下的困境?”
“是。”许清元应诺,而后道:“其实说来也简单,如今商人讨生活,无外乎以下两种方式:一是行商,小到贩夫走卒,大到出海贸易,将某地特产便宜购入,高价售出,缺点是所费时间颇久;二是具有实体店铺的商户,利润不像行商那么高,但时间成本却大幅降低。但是,还有一样隐形条件却不是人人都具备的。”
宁知府想了想,感兴趣地接道:“是经商的天分。”
“大人明鉴。如施行此法,好处有三:一是可聚多人之财力,经商的门槛降低许多;二则背后的股东不必亲自经商,只需雇佣会经商之人,自己只偶尔参与决策讨论,略有距离也不算太大问题;三是法人以独立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极大降低股东风险。如此一来,即便本地商户并无增加,但外地商人、豪富闻有此法岂不心动,横竖只用投入一笔小钱罢了,照样子投上十笔,只要有几笔成气候,那就有利可图,且昌乐本地商户为了获取外地股东资金支持,也必须将自己的产业做精、做强,如此一来自然比别家更有竞争力,创造的利润更上一个台阶,外地人见了更乐于注入资金。良性循环下来,大量金钱涌入昌乐,也会带动本地工农业的发展,官府的税收也有了保障,一举多得。”许清元吐字清晰,语速很慢,但却说的直白又切中要害。
宁知府听了不禁抚掌叫好:“许姑娘真乃不世出的奇才!”
“小女不敢。”许清元学着许长海谦虚的态度,又道:“然对于本法而言,虽然好处众多,有一个问题却是致命的。”
宁知府长叹一声,脸上表情平静许多:“不错,连这你都顾虑到了,可见确是你的心血之作。”
许长海虽然已被女儿的话刺激了半天,但还保留了思考能力,忖度片刻,出言道:“行此法,需专设司职部门,且必然会产生大量纠纷。”
许清元点点头,见宁知府再无别话,又出言道:“前几日大人看到的只是小女的初步构想,还有条文尚未补全,另有一本‘合伙企业法’还未动笔,两法结合或许效果更好,但确实需要官府单独监管。”
“就是你侧批里提到的?”宁知府显然记忆不错,问。
“是。”
宁知府含笑看了她一眼,侧身对下人道:“去把上个月收到的笔墨纸砚拿来。”
下人闻言脸上略有吃惊,但仍依言去取了。
而后宁知府宽泛地夸奖了她几句,又跟许长海说了些政务上的事,父女两人临走告退之时,宁知府赠送了许清元那套笔墨纸砚。
许长海看清赠礼后,脸上真切地露出惶恐不安的表情,他再三推辞不过才收下。
回去路上,许清元忍不住问:“父亲,这笔墨纸砚是很贵吗?”
“你看笔杆上、砚台底刻了什么字。”许长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