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抢劫没有区别的买卖(1 / 4)
狼肉确实不怎么好吃,不但柴,而且难嚼。
李剑只吃了两口就吐了出来,随后拿风干牛肉就酒,自顾自喝了起来。
李剑嫌弃不代表其他人嫌弃,因为这些天众人几乎没尝过荤腥。
由于天气太热,新鲜食材难以久藏,所以这次进沙漠所带的给养,除了烤得几乎与石头无异的肉干,就是干得不能再干的干粮与咸菜疙瘩。
狼肉虽然有些柴,可总归是新鲜食物,再加上有嚼劲,众人吃得不亦乐乎。
见耶华宗弟子吃得比自己手下更起劲,李剑猜测他们的生活恐怕比自己想的更加艰难。
想到这里,李剑不禁摸了摸下巴:这么多人,会不会把耶华宗吃穷啊?
十三只狼对一百多人的队伍来说确实有些少,所以吃到最后,有人将目光转向了那只被活捉的头狼。
李剑见状抽出佩剑将其插在头狼身旁:“谁敢打它的主意,先问问这把剑答应不答应!”
索菲亚见状有些不解:“一只狼而已,有必要这么较真吗?”
李剑哼了一声:“头发长见识短,和你解释不清楚!”
第二天一早,李剑将被活捉头狼提到刻着“酒泉”二字的石碑前。
也许明白自己将要面对的命运,虽然筋疲力尽,可头狼依旧拼命挣扎。
纵使李剑捏着它后颈的皮毛,依旧试图张嘴去咬他。
到了石碑之前,李剑低声道:“能将鲜血洒在上面,是你的荣幸。”
说完直接将狼头按在石碑顶部,随后一剑斩之。
看着被狼血染红的石碑,李剑站在那里久久不语,眼中满是沧桑。
等众人将营地收拾完毕,李剑终于回过神来:“起程!”
原本以为越往西走,越是荒凉。
可让人想不到的是离开酒泉碑的第三天,眼中竟然有了绿色。
“这就是你们口中的绿洲吧,耶华宗离这里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