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1 章 太岁19(1 / 3)
宋时绥来到北阙皇都时,这里秋色正好,一片金色。
她是个小偷,这次来北阙,自然是要偷东西的。
说实话,宋时绥不太喜欢这个职业,没有哪个正经人想要当一个臭名昭著的盗贼。
宋时绥是个东北女孩,家在丹东,家里是种草莓的,一年收入大概在百万以上,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家庭,但这个年收入在经济并不发达的北方城市里,绝对算中产以上。
她小时候也过过一段苦日子,家里的生意总赔钱,吃的也差,头发稀疏,颜色发黄,一看就知道营养不良。
那会村子里有集市,妈妈带着她去赶集,卖水果的摊主会把一些品相不好或者快要烂掉的水果便宜处理,她妈妈就站在一个卖水果的摊位前和摊主讨价还价。
那个摊位上正好有草莓,红彤彤的,香甜香甜的,那会儿宋时绥八岁,趁着两人讨价还价的功夫,偷偷拿了一个塞在袖子里。
她自以为动作隐蔽,其实妈妈和摊主全都看见了。
于是后脑勺挨了老妈的一巴掌,摊主说道:“小孩子嘛,就是想尝尝新鲜,你打她干什么。”
宋时绥脸上火辣辣的,涨红着一张脸,两眼含泪,把那个草莓放了回去。
那种耻辱感,宋时绥现在都忘不了。
也是因为这件事,家里开始种草莓,种着种着,就赚了不少钱。
虽然她家里的丹东草莓好吃,但最好吃的,其实那种没有喷农药的野草莓,个头很小,也就比大拇指甲稍微大一点,酸酸甜甜的,她一次能吃一筐。
大学毕业后,她有了一笔可观的零花钱,别人都以为她会游山玩水,万万没想到,她居然报了一个大师的化妆培训班。
她妈妈当时还笑她,说这是学习没学够。
大一下学期的时候,宋时绥专门搞美妆的账号已经有了两万左右的粉丝,还能接一些小广告,日子过得很滋润。
一朝穿书,却阴差阳错地成了一个小偷。
每天不是偷东西,就是在偷东西的路上。
因为心理压力很大,总需要途径排解一下,宋时绥闲暇之余,还会写点话本子。
现代人社会的年轻人,总是很会整活的,她还把回家的诱惑写了出来,这些话本子卖了不少钱,所以宋时绥手里的银子,都是一些干净钱。
如果不是玉摇光有命令,她是绝对不会偷东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