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第三章 他说上车就上车啊,凭啥啊……(1 / 4)
因为受的是轻伤,只是左额头撞破了皮,苏曼到药房拿了一瓶消毒药水,办完出院手续,跟着徐启峰走去医院外。
徐启峰不待见原主,昨天晚上故意把原主晾在军区外的一个招待所,本意是想给她一个下马威,谁让这女人设计他的。
他原本是想多晾她几天,但今天苏曼的父母连番打电话到军区,赵政委又来给他做思想工作,他实在烦得不行,这才来接苏曼。
这会儿看苏曼跟他走到门口,没有上他的吉普车,反而无视他,转头走向另一个地方,徐启峰黑着一张脸问:“你去哪?”
“坐电车去招待所啊。”苏曼回头,“你不是不喜欢我,新婚之夜让我一个人住招待所?我也不想跟你住一块,我要去招待所拿我的衣服包裹,然后去厂里的集体宿舍住。”
出来的路上她已经想通了,徐启峰好面子暂时不会跟她离婚,她也没必要一直跟他纠缠,他不愿意跟她住一起,她还不愿意呢。
谁乐意天天对着一张仇视自己的脸,膈应自己呢,她又不是受虐狂!
不过娘家那边,她住不了几天,就得被好面子的老苏赶出来。毕竟她在老苏眼中已经是出嫁的人了,不能老回娘家住。
招待所也不能常住,因为这年头住招待所需要开证明,证明的时长很短,通常是三五天,超过这个时长就要重新开证明,才能继续住招待所。
如果在招待所住久了,会被人怀疑是间谍、作风有问题之类的,各种举报调查,麻烦的不得了。
原主是个及其爱漂亮的女人,她每个月的工资全用在买漂亮的衣服鞋子护肤用品,还有吃用上面,跟后世的月光族没什么区别,苏曼想买房子住也没钱买。
还好钢铁厂有集体宿舍,她是钢铁厂的科员,想去住宿舍,只需要提交一份申请即可入住。
她目前的想法很简单,先老老实实地上班攒点钱,再想办法偷摸着做些赚钱的生意,存个一千来块,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到时候她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想干嘛就干嘛,书里的男主啊女主啊,通通一边去。
医院门口人口人往,一辆军用吉普车停在门口的道路边,本就惹人注意。再加上车前的徐启峰长相出众,身上穿得军装一眼就能看出他是级别不低的军官,那更吸引人注意了。
这会儿苏曼理直气壮,把别人都觉得难以启齿的私密事情说出来,周围的人都八卦的睁大了眼睛,在她和徐启峰的身上来回打转。
有人小声讨论:“不喜欢人家,干嘛娶人家?”
“就是,还是军官呢,新婚之夜把人女同志丢一边,对得起他身上穿得那套衣服吗?”
“看他长得仪表堂堂,该不会那方面有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