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第三十四章(1 / 3)
阿尔弗雷德·潘尼沃斯是一位相当幽默的英国老先生,衣品很好,气质也有一种说不清的优雅,总是穿着一身价格不菲的休闲西装,头发精细到发丝都向后梳理得十分整齐,背脊挺直,步伐沉稳。不论从哪方面看,这位先生都不像一般人。
“这座城市孕育着邪恶与黑暗。”在他人眼中独自在街道上行走的潘尼沃斯先生的身边,其实还跟着一位气息消弭的Assassin。山中老人无声的跟在阿福的身边,看着周围的行人瞳孔中的幽蓝光芒暗淡了些。
“他们为何不选择离开这里?趋利避害、逃离危险应该是人类的本能吧?”山中老人疑惑道。被召唤至今已经过了一天半了,时间虽然短暂,但足以让他对自己所处的环境已经有些了解了。
哥谭是一座混乱、黑暗的邪恶之城,这里有太多的罪人,人类的阴暗面在这里随处可见,但是尽管如此,生活在哥谭中的一直被邪恶的犯罪者迫害的普通人也从未想过离开,哪怕这座城市有着超级英雄,每天都会在黑夜中守护着这座城市、守护着城市中的人,但是仍有人会悄无声息的死在这座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中……
“有钱人不会离开哥谭,是因为他们财富的根基在哥谭。穷人不会离开哥谭,是因为他们没有在其他城市生活的财力……不止一个人曾问过这种问题,答案千篇一律总是绕不过‘金钱’一词。”阿福笑了笑,“但是,不少家境尚可、哪怕去其他城市也能生活的很好的哥谭人并非没有尝试过离开这里,但是他们大多数人最后都选择了回到哥谭。”
“恕我说话直接,但哥谭人的确都是些疯子,哪怕是街边行走的普通人。”阿福难得用了稍显不礼貌的形容词,“几年前,美国曾遭遇了一场世界级的灾难,外星人入侵了地球,第一站就是美国,那些来自外太空的生物无孔不入,整个国家差点为之瘫痪,超级英雄们艰难的抵抗着他们,不少城市已经沦陷了,但是只有哥谭,所有的哥谭人不论是邪恶的罪犯还是无害的普通人,他们都拿着各自的武器来到了街道上,为了守护他们的城市而与外星人战斗着。最后你猜怎样?”
“哥谭成为了整个国家战损最小的城市,成为了伤亡人数最少的城市。”阿福的语气中充满了自豪,“哥谭的混乱黑暗造就了疯子般的哥谭人,也造就了疯子般的超级英雄。”
“照汝所说,哥谭并不是一座需要被拯救的城市?”山中老人道。
“她不需要被非哥谭人拯救。”阿福道。
“这就是魔术之徒选择成为蒙面英雄的原因?”
“……您、”阿福眉宇皱起。
“我看到了魔术之徒的记忆,御主与从者能够通过梦境看到彼此过去的记忆。”山中老人的语气中充满了对布鲁斯为人的赞叹,“何等坚韧之人啊,像魔术之徒这般的存在,死后一定能成为英灵!”
阿尔弗雷德·潘尼沃斯沉默片刻,抬头看着远处高台上的滴水兽雕塑,仿佛看到了每天夜晚都会站在上面的那道身影。
卫宫拖着一辆沉重的拖车来到了厨房中,拖车上放着一只重达一吨的鸽子,此时这只鸽子身上的羽毛已经被全部拔干净了新鲜的肉在灯光的照射下散发着柔润的光泽。
亨特拿着一把大的砍肉刀站在厨房中,看着拖车上的肉眼睛闪闪发光:“终于来了!奶鸽的肉真的超级柔软好吃的,一口咬下去是入口即化的口感,因为肉质柔软的原因,各种香料调料很容易浸入肉中,一旦料理好了,其美味程度可以瞬杀绝大部分的肉类食材!”
卫宫看向帮着他在后面推着车的斗狼泰利,道了声谢后,看向亨特道:“这么大的肉你确定你能都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