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道路整治(1 / 2)
这一条是当时张政禹在征求意见的时候要求加进去的。
其实一般城市配建车位的标准也就是0.7-0.8的标准,但是张政禹建议的时候,是按照1.3的标准提出的建议,最终写入条例的时候,配建车位的标准降到了1.1,但也远高于后世其他城市实行的0.8的配建标准了。
最开始有些单位对这个提法还嗤之以鼻,毕竟现在虽然经济好了,但是街上哪有那么多车,需要建设那么多车位?
最后这一条内容还是郑一鸣拍板:“地下地上车位的建设工作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人防局每年有防空设施建设考核,地上多建些车位,万一哪拆迁了,都是空地可以直接拆,拆迁办也少了很多工作嘛。”
其他单位想想也是这个道理,反正车位都是开发商出钱,也不是自己出钱建,这才同意把这一条写进了管理条例里。
虽然写进去了,但是各地落实的差距还是很大的,毕竟车位这东西,验收时是一回事,实际投用时又是一回事。
因此不同地区都出现了一些奇怪的现象。
有些楼盘验收时,有一块空地就算是停车位了,连车位线都没划。有些地下停车场验收的时候写的是停车场,验收结束之后马上被开发商出租,变成霖下商场或者游艺城。
地方政府对这种情况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确实区里没有那么多车,难道建了那么多车位只能空着?好像也不合情理。
但是张政禹有自己的看法。
江东的司机都喜欢沿街停车,放在路边一扔就是一,好好的双向四车道马路就变成了双向两车道,不仅阻碍了交通,而且在路边造成了大量的视野盲区,行人从路口出来非常容易造成“鬼探头”,十分不安全。
而交警也没办法一24时杵在路上贴罚单,往往抓住了乱停车的,人家反倒振振有词:你看看,满街哪有停车位?要是有车位我会乱停吗?这是你们城市建设的失误,怎么能怨我们司机呢。
虽然违停司机的话是为自己违规行为打掩护,但是不得不也有一定的道理。
张政禹让城管局做了一件事,现在统计一下全区各区多余的空置车位有多少,把底数摸摸清楚。
经过一周的摸排,城东区32个住宅区,空余车位2062个。
张政禹和区城管局讨论了一下,是否可以把这些空闲车位利用起来,用作收费的公共车位。
区城管局长顾文友并不想揽下这个活,毕竟道路交通是市交警支队的工作,城管局哪里管的了路面上的事?
但是之前自己已经因为江畔花园区拆违的事把张政禹得罪的不轻,张政禹现在是市里的红人,正是风头正劲的时候,是万万得罪不起了。
张政禹也知道,交通管理权就意味着有执法罚款的自主权,有罚款就意味有财政收入,市里是无论如何不会让出这部分权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