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庭审(二)(1 / 4)
法庭上,黄景木让赵正植打开投影仪投向陪审团对面的幕布上。
待出现画面后,黄景木示意大家看向屏幕。
“这是案发现场的照片。”
屏幕上是鉴识人员在安哲民家卧室里拍的照片,床上的血迹触目惊心,
“这是血迹斑斑的床单”
切换到下一张照片,“这是餐桌。”
“请大家看一下这张照片。”
黄景木拿起激光笔,在照片里餐桌上的三根蜡烛画了个圈。
“其他的蜡烛都融化掉了,只剩下了这唯一的一根蜡烛。”
“这就说明,是犯罪嫌疑人在事后点燃了这根蜡烛!”
黄景木继续道:“根据时间测定的结果,推定大概时间为凌晨的时2分。”
“而这段时间,是鉴定部门以血液的凝固状态而判定的!”
“与被害者死亡的时间是一致的!”
说完,黄景木走向证人席另一边的心理医生,问道:“如果是犯罪嫌疑人点燃的蜡烛,如何判断这个人的精神状态呢?”
心理医生对着话筒道:“在杀了人之后的高度兴奋状态下,也没有错过点燃蜡烛我怀疑犯罪嫌疑人是反社会人格障碍。”
黄景木看了一眼陪审席,看他们一脸茫然的样子,说道:“请你用最简单的方式,再叙述一次。”
“是精神病患者!”
心理医生的回答简洁明了。
“我反对!”
朱正阳站起身,说道:“点燃蜡烛的时间都只是推测,不能忽视存在误差的可能,也不能排除其他的可能性。”
“有可能是被害人点燃的,也有可能是第三者所为!”
审判长金基哲抬头看了他一眼,问道:“你有证据可以证明有第三者作案的情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