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第 71 章(2 / 5)
好书推荐:
盗版万人迷[快穿]
[清穿]十一镇宅福晋
你科技强?我会修仙
年代文里的路人甲孤女[七零]
我有美貌就够了[快穿]
国家一级保护废物
年代文里的未婚妻[穿书]
混蛋,把我的粉毛男友还给我
明明是神医的我却成了神棍
穿成年代文女主的姐姐
但他吐字又很清晰,语速平稳。不像七叔爷一说快,听在阮卿耳朵里就成了“唔哩唔噜,哇哩哇啦”。
阮爸爸阮爱华也是在城市里出生的,他听方言的水平也就比阮卿强那么一丢丢,也是能听不能说。
但廿七这口音让他感到非常亲切。
因为阮卿的爷爷是从老梅沟村走出来的,讲普通话差不多就是这个味道了。
但阮爱华也听出来,廿七说话虽然带着口音,但用词并不是土里土气的那种。要知道老梅沟村的土话里,有很多字眼你是在汉字里根本找不到对应的字的。
他对阮妈妈说:“听小廿这谈吐,倒不像是没读过书的人。”
阮卿说:“人家只是没有出山接受过现代教育,并不是没有读过书。人在道观里接受过传统教育,人写繁体字,用毛笔。妈,我跟你说,廿七写的字比我爸写的还好看呢。”
体制内待过的人都比较重视字的好坏。商界的中老年成功男士更是好个书法。
阮爸爸不太服气:“我可写了好多年了。”
“那不一样,咱们都是硬笔启蒙,然后后期再学软笔。”阮卿说,“人家就一直是软笔,不一样的。”
皂角就说自己的字丑。廿七也说皂角的字丑。可在阮卿看来,皂角的字都已经很不错了。
廿七的字比皂角的字还好很多。他毕竟是连书生、贵公子都能假扮的人。
阮卿说的不夸张。
这又出乎意料了,本以为是个文盲的。
阮爱华夫妻对视了一眼。
“那你一个人在山里,怎么生活呢?”阮妈妈问。
这个好说,之前都给七叔爷讲过一遍了,现在就是再讲一遍而已。
而且廿七那些山野生活的经验都是真实的,都是他在另外一个时空亲身经历过的。讲出来就特别的逼真,让人信服。
这样一个好看的男孩子,这么多年过着那样孤独原始的生活。阮爸爸阮妈妈都情不自禁生出了怜悯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