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8 竞争或合作(1 / 2)
杨筱歆的改革方案,终于勉强被通过了。
从银保的局限跳出来看本质,把“渠道”的外延拓宽到这个程度,的确是对公司一个巨大的挑战。保守派认为这有点不务正业了,而且这种朝三暮四的行径,势必会让银行觉得非常不满意,本来在重点银行的竞争已经非常激烈,杨筱歆这么一搞,银行可能更有理由不选择zr合作,那么业务机会就更少。
对此,杨筱歆丝毫没有让步。她反问道“不另辟蹊径,我们现在能确保抱着这几家银行的大腿,一定就能年年有业务?退一万步说,即便是每年能保持这个增长率,中收不是一直在加吗,难道我们对股东的交代,就是用居高不下的成本换保费?”
这确是一记重击。没有人敢回答。
其实,杨筱歆下这个决定,也是经过了两年的思考。在她还没有到总部接江耀东的班的时候,早就和他探讨过这个问题——保险公司和银行,现在真的算是“合作”吗?市场已经越走越偏,尤其是一些比较激进地想要抢占市场份额的保险公司,用中收换保费,简单粗暴,渐渐地把银行的胃口越喂越大。
再这么下去,保险公司不但沦为真正的“乙方”,而且就是主动把自己的议价权交了出去。
在实际和渠道打交道的过程中,杨筱歆能感觉到,不是所有的银行,所有的理财经理,都只是希望保险公司提供好卖而且中收高的产品。其中有一个非常有趣的“拉锯”环节,就在渠道合作初期,银行希望保险公司提供培训和相关支持。按照她过往的工作习惯,该出的费用,该办的活动,一定要不遗余力,不过此时合作的双方也是在摸索彼此的底线和实力。所以,她通常不会把费用尤其是可控余地非常大的小账在一开始就放出去,当然银行可能就开始试探——费用给得不高,产品也不是很有优势,为什么要选择和你们合作?
zr在杨筱歆的带领下,通常在此时就尝试抛出自己的特色和诉求了。作为合资的保险公司,产品设计因为外方股东的原因,不会特别激进,而且在费用控制方面,也必须按照相当合规的流程来走。这些特点,怎么看都是“劣势”。但同时,因为公司的这些要求,使得保单卖出去之后的服务和渠道维护,都也是长期而稳定的。一锤子买卖容易赚到大甜头,但是说不定也有后遗症。这一点,其实是银行挺在意的。银行卖的很多产品,都是代销,也就是说,客户虽然买了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的产品,但是不会直接找这些公司来寻求服务,毕竟还是要找到银行。如果提供产品的公司不负责,那么售后的服务,很可能就变成了“擦屁股”,那可不是一点点中收费用和小账能负担的成本了。
而且,即便看似再简单的保险产品,其实依然是颠覆大多客户传统的理财习惯的,说白了就是,只要是银行代销的保险,几乎都需要培训之后,理财经理才能卖得出去。哪怕是比存款收益高,客户只要说上一句“保险公司的产品我不放心”,也许理财经理就不知如何应对,而这些,就看保险公司有没有能力帮助银行去解决客户各种异议。
因为杨筱歆的经验证明了和银行的合作是有谈判空间的,并且这种相对平等的合作方式,不会让业务更难做,反而能赢得银行的尊重,甚至对某些渠道来说,还能有一定的话语权——比如理财经理本身销售能力就比较薄弱的那些行,她对于银保合作的理解,便完全超脱了市场现有的模式。
保险公司提供产品和销售服务团队,还有配套的销售培训辅导,那么,拿着这些产品去卖给自己既有客群的机构,都可以看做是保险公司的渠道,而已。只不过过往银行是最大而且几乎是唯一的渠道,而现在的金融市场,机构的形态愈加丰富,第三方理财公司兴起,保险经纪公司也渐渐崭露头角,这些机构同样积累了一些客户,有配置保险产品的需求,也会在市场上挑选优质的险种。
市场经济环境下,只要有同类的竞品,那么就必然产生越来越激烈的竞争。保险公司很早就开始有了这样的危机意识,银行如果聪明的话,也应当有这样的敏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