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4 章 164(1 / 3)
布莱恩已经很久没有回过位于伦敦郊外的房子了。
工作时他要么人在外地,要么住在伦敦市区的单身公寓,只有放长假时才会回去看看。
詹姆斯·邦德雇佣了一个名叫金凯德的老人定期过来打扫灰尘、剪除杂草。
邦德小时候住在位于苏格兰高地的天幕庄园,金凯德是那的猎场看守,后来邦德的父母登山时意外身亡,十一岁的邦德从苏格兰搬到姨妈家。
自那以后,他再未联系过金凯德,直到为了布莱恩买下伦敦郊区的房子以后,邦德才在寻找可靠的园丁时想起有这么个人。
金凯德为人忠厚,一直默默为邦德家族打理着天幕庄园,听闻詹姆斯·邦德的近况后欣然接受了这份新工作,每个月他大概要在伦敦住三个星期,再回苏格兰住一个星期。
邦德赶到家中时,金凯德正在喂马。艾尔莎已经是一匹中年小马了,比邦德印象中高了一大圈,肌肉结实,眼睛黑亮有神,显得威风凛凛。她金色的鬃毛上还留存着布莱恩上回给她编的麻花辫。
“金凯德!”邦德招呼老猎场看守,“很久不见!”
“很久不见,詹姆斯。”金凯德高兴地走过来拥抱他,“你放假了?能在这里待多久?”
“我只待一小会,金凯德,不过我需要你帮我个忙。”
邦德说,“你带着那匹马暂时离开这栋房子。”
金凯德吃了一惊:“为什么?我要带她去哪?”
“随你便,我有些工作要做。”
金凯德敏锐地从中嗅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气息。他倾斜身体,看向站在邦德身后的钱班霓:“这位女士,您是……?”
M的秘书长钱班霓露出无懈可击的微笑,同他握手:“我是詹姆斯的同事。”
自从钱班霓听从M女士的命令对邦德开枪、致使后者身受重伤差点死亡后,她已经有将近一年没出过外勤了。
天知道为什么邦德会突然决定选她做自己的临时队友,钱班霓对这个任务起因心知肚明,所以她其实一点都不想参与。
虽说干这行偶尔不得不做出一些违背良心的事,但那也有程度轻重的区别,让詹姆斯·邦德把布莱恩骗回家就属于超过了钱班霓心理承受能力的那一档。
若是她没有参与其中,还能咬咬牙假装视而不见,现在好了,托邦德的福,她直接坐在VIP席位上成了加害者之一。
金凯德并未察觉到钱班霓的纠结,他放下手说道:
“好吧,我这就带走艾尔莎,不过我们不会走得太远,如果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可以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