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尾声【捉虫】(1 / 4)
千元缓缓睁开眼睛, 伸出自己仍然年轻的双手细看,腰部微微用力坐起身,看着白茫茫的四周, 心里怅然若失。
任务结束了啊。
原来八十年的人生会过得这么快。
白父白母是寿终正寝, 那这任务应该就算完成了吧。
她和杨杰羽成婚后, 像所有普通的年轻夫妻那样, 上侍长辈,下养子女, 鸡毛蒜皮少不了,幸运的是杨杰羽总会无条件做出让步,每次她的脾气还没等发出去就被他哄得嘻嘻哈哈。
生的那俩孩子也都随杨杰羽, 脾气倔、吃软不吃硬。
女儿从小就闹腾,戳猫逗狗无所不学;儿子恰恰相反, 喜静不喜动,捧着书可以坐一下午不挪窝。
闵云香的书店经营得风生水起, 后来和一个全国各地到处跑的书商谈起了恋爱, 直到三十岁的时候,两人才简单置办酒席行了礼。
再后来,闵云香干脆嫁鸡随鸡, 跟着书商老公到处跑, 把书店全权委托千元照看。亏得有这个书店,才让千元这个无所事事的全职主妇有个打发时间的地方。
两个孩子的启蒙都是在他们姥爷和爸爸任职的学堂里完成的,长到十几岁的时候,就被他们的爷爷接到北平去生活了。
杨父大概是人到暮年, 性子软和下来,想起杨杰羽这个自小便没怎么管过的儿子,起了愧疚之心。自打知道自己有了孙子孙女,每年都派人送来许多东西,多是北平新出的一些玩具,后来知道孙子喜欢看书,就又送来各种各样的书。
家里有一度到处都是书,餐厅的饭桌、客厅的茶几、院里的石凳、甚至于后院的秋千上都有儿子看完随手扔下的书,整日里跟在他屁股后面收拾的千元恨得牙痒痒:“说了不下百次,从来都是答应的好!”
见儿子被训斥得垂头丧气,杨杰羽又无奈又好笑,便揽下这个差事,自此换成杨杰羽恨得牙痒痒:“杨晨阳!下次再不收拾书,仔细你屁股!”
儿子的毛病尚可忍耐,女儿就让人头疼又没办法。她就像个小恶魔,每次搅得人气得倒仰,她还要嘟嘴眨巴眼睛露出可怜兮兮的委屈表情。
女儿爱热闹,对于哥哥安静的学习习惯十分不屑,所以每天宁愿疯跑出去和别的小孩子玩,也绝不和哥哥呆在一起。
但她从不安安静静地和小姑娘玩什么扮家家酒的游戏,她喜欢和四邻的同龄小男孩爬树翻墙掏鸟蛋。
结果就是今天张家妈妈来说你闺女把我儿子挠了,明儿王家奶奶来说你闺女把我孙子打哭了……
因为这个,千元觉得她每日里最开心的时候,就是在书店里看店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