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四章 太阳宫(2 / 6)
你还别说,没一会儿,他细胞就真给他整出了两个方向。
第一个,是线状蠕虫,有点神似蚯引,自身轻,岩浆重,通过大洞的方式前进。
这无疑很靠谱,在这恶劣的环境里,还真别说,不断是在岩浆里,还是在泥土里,都能很快的。
唯一不好的地方,大约就是体感极差,那种来回蠕动的方式,贼不适应,它变化好后,李素肝都疼了好久,被膈应的不行。
面对生理上的否定,细胞立刻开始构思了起来,很快给他整除了另一个方向。
不走湿生,走卵生。
变成了蛇类,根据熔岩的特性,身上长出了坚硬无比的鳞甲,让他能在岩浆里面通过鳞甲的震动前进,不仅如此,还演化出了很贴心的设计,它的脑袋顶部,有两百多个很小的空,那是呼吸循环系统,吸一口气,会流淌到身体每一个位置,通过气流在身体里面流淌,将堆积起来的过多热量排放出去,一次循环,大约可以潜入岩浆里面数个钟头。
不仅如此,李素的细胞还进化出了独有的感应系统,触感和声感方向。
毫无疑问达尔文要在这里,绝对会直呼内行,细胞演绎出了生命进化的精华。
可惜李素并没有生物学大脑,三秒钟新奇后,他就选着了上路。
路上他跑得贼快,直奔目标所在。
也没游多久,李素已经可以看到火焰山最中心。
那是一座燃烧着的山,通体都是金红色,无时无刻不在喷涌岩浆,可谓这里的源头。
巨大的山体,仅仅只有一个位置没有被熔岩覆盖,而那里正是鸦族的老巢,太阳宫。
提一嘴,太阳宫很有个性,妖族五王里面的描写,只有鸦王建立了这种宫殿,逼格很高,曾有人族看到,将它形象的画出来,弄在了人族教科书上。
宏伟、霸气、精致、华贵。
一点都不符合妖族的气质。
李素曾看过一眼,那黑白色的图画,现在想起来总觉得有点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