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3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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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江亦花了一个多小时总结出来了答案——
自己不正常。
对男生有生理反应,可以确定自己是“不正常”的——用这个词有些以偏概全了,如果直接用“性取向为男或女”,可能更直接。
至于这种情况,是先天的,还是后天被男同影响的,就不得而知了。
江亦在椅子上坐了许久。
屏幕文字和亮光,倒映在眼底。
看起来没什么反应,但脑子里有个完整的思维导图,分析了所有的情况。
杨侑然说喜欢,那他的喜欢是不确定的,万分之一的,还是不可或缺的?
前者比较有可能。
他的喜欢只是短暂的,像泡影一样的。能喜欢自己,也能喜欢Jesse。
很显然杨侑然现在已经开始喜欢Jesse了,就一顿饭而已,如此轻描淡写,见异思迁。
“我的胜算比Jesse大,因为我已经认识他两个月了。不排除他同时喜欢我、Jesse,遛狗的,以及另一个Evan的情况。”
江亦分析了包括自己在内每个选手的概率,以及最后的情况。
假如自己不受控制,尝试和杨侑然拍拖,结果只能是和陈方舟关系破裂,以及最后杨侑然不喜欢自己了。
因为他不专一。
假如结果是Jesse,杨侑然和Jesse谈恋爱,最后可能就是在美国拿绿卡,杨侑然加入一个高知家庭,养几只猫狗,在本地拥有一份过得去的工作。
假如是那个遛狗的……
那个帮杨侑然遛狗的江亦不了解,看起来是个缺钱的、连哈佛Offer这么简单的东西都拿不到的笨蛋。
大概率结果会是杨侑然供他读书,不断接济他,直到未来头发都没了终
于上了哈佛。
至于陪酒E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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