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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偶遇秦如月(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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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个千金。”

“哦…好像从未见过啊。”

“叫秦如月,尚待字闺中。”孙超心不在焉的答道,“此女别无爱好,唯喜读书,我入书院时还是小孩子一个,常跑到学堂来玩,这几年大了,很少来学堂了。”

“原来如此。”王浩不便多问,就此打住,随即匆匆去用早饭,开始一天的忙碌。

此后,王浩再也不去书院后的小树林里读书了,只是规规矩矩在书院做事,因他入书院来各方面表现甚佳,秦教授决定开始让他授课,主讲《孟子》。王浩打起十二分的精神,精心准备、反复演练,渐渐将那日之事忘记了。

王浩自正式授课以来,立刻受到书院学子们的欢迎。除了先前已经具备的在清大授课的经验外,还源于他古文功底扎实,对《孟子》更是潜心研读过,精通艰深晦涩之处的释义,更有异于常人的见解,因此讲起来生动活泼,精妙之处分析得鞭辟入里,更引出许多后世名言警句,赢得学生们的阵阵掌声和发自内心的爱戴。

比如在讲第一篇《梁惠王上》,当讲到“古之人与民偕乐,故能乐也”时,王浩脱口而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令一众学生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此事很快传到秦教授耳中,秦教授亦大为吃惊,将他视为乱世才俊,只因生不逢时、明珠暗藏。此后,秦教授常常在王浩授课时,悄无声息的从后门走进学堂旁听起来。

这日午后课间休息时,众学子走出学堂三三两两在院子里闲逛,有学生拿出一个圆球来,几个少年围着踢来踢去,怎奈院子太小,球根本踢不开。

王浩十分好奇,让学生将球拿来给他看,此球外面是用牛皮做成的,用手一按,里面很松软,估计是羽毛之类的填充物。

“这是什么?”王浩问。

“王助教,这是鞠球啊。”

王浩恍然大悟,他想起“蹴鞠”一词,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发明足球的国家,足球在古代就叫鞠。王浩上学期间,并不怎么踢足球,却对篮球十分喜欢。他又仔细观察了一番手中的“鞠”,心想这球手感不错,真牛皮的,可惜弹力不行,无法当篮球玩。

他将鞠球还给学生,见一众学生在院子里抢来抢去,不时有人绊倒,场面凌乱,与现代足球的感觉相差太远。

“要是有篮球就好了。”王浩心想,他虽算不上篮球高手,但自打初中接触篮球后,也玩了十多年,球技尚佳,体能又好,在一众喜欢打篮球的同学中也算是技术派了。他又打量了一下院子:这院子改造成篮球场倒也适宜,就是不知道这鞠球能否当篮球打。

待学生上课后,他将鞠球借来研究一番,心想:如果这鞠球再大一号,里面换上有弹性的填充物应该就差不多了。

想到这里,他脑中一闪,顿时有了主意。

散学后,他问过孙超,兴冲冲来到一家屠宰场。这是清州城内最大的屠宰场,每日要宰杀百余头猪,大半供指挥使司的驻军用。王浩费了好大功夫,终于和伙计在一堆猪下水中挑出一个奇大无比的猪尿泡,付完钱后,就独自在场内清洗起来。

这玩意儿骚味极大,王浩强忍着刺鼻的味道,清洗了小半个时辰。待清净后,他又来到一处鞋店,将大致意图向鞋店的老师傅描述了,师傅做过鞠球,很快就明白他的意思:“公子的意思就是想做一个大号的鞠球嘛。”

于是老鞋匠剪裁出六块大小相当的尖角牛皮,随后王浩和师傅轮流吹猪尿泡,吹到不能再吹时,迅速将口扎牢,并用一块粗布包好,师傅再小心的将牛皮缝在外面。足足花了一个时辰,终于完工了,亏得这师傅手艺极好,竟将这牛皮缝得不露一丝线角。

王浩接过球一看,大小刚好,且十分的圆滑,在地上拍几下,亦能弹回手中。王浩满意极了,付了二十文钱后带着球返回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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