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 / 2)
在罗森的一生中,最令他难忘的莫过于在上海法租界做便衣侦探的那几年。
在那期间,他破过无数大大小小的疑难案件,听过许多千奇百怪的故事,见过形形色色的凶手,其中让他记忆最为深刻的莫过于发生在民国三十一年的“司法女神”复仇连环案,以及那个最后将眼角膜捐献给他的悲情凶手。
一
民国三十一年夏末初秋,上海。
这两年,上海滩警界流传着一个神话——无案不破,盲探罗森。
据说无论隔了多长时间、无论多么离奇的案件,只要到了他手里,最终都必能顺利破案。
三年前,法租界中央捕房新入职了一个特别的华人便衣侦探。那时他二十三岁,总身着裁剪得体的深色系西装,头顶同色绅士帽,戴着一副墨镜,手拄一根绅士棍,浑身说不出的流氓又正经的气质,像极了上海滩黑帮里走出的伪绅士。
由于他这太过不走寻常路的风格,通常不认识他的人压根看不出他是盲人。
至于说他特别,一当然是因为他一个盲人居然还想当侦探,二是因为他一个华人不知哪儿来的神通,居然拿着领事署和公董局联名盖章的推荐信来到中央捕房应征警探。
当时,包括法籍警长在内,总房所有人都拿他当异类,一是不知他究竟何方神圣,竟能有这么大的面子,让领事署和公董局联名为他推荐,二是觉得他太自不量力,眼瞎竟然还想当侦探。
所以,即便他眼睛不方便,大伙儿也不愿出手帮他,都想等着看他出丑。
当然,法籍警长还是看在那封推荐信的面子上录用他为三等巡捕,并象征性地给了他一些简单的案子,都是些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案,谁知他一个盲人愣是凭一己之力迅速高效地通通解决了,行动起来也完全看不出他有个盲人的样子。
于是渐渐地,他开始接手一些简单的刑事案件,然后到复杂的,再到一些疑难的陈年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