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终于不用吃牢饭了。(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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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假如有一位年龄二十四,三观正,单身,团员,有爱心,脚踏实地,诚实,憨厚,道德品质高尚,从不骄傲自满,尊敬师长,热爱集体……从小被夸赞是祖国未来的花朵,因为某些误会,差点锤死一位身居高位的领导。
这犯法么?
严格来讲这不算,最多算是杀人未遂!
陆越有查过资料。
被狠狠的科普了一下。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行为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极坏的案件,即便被害人没有杀死也有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这结果令人心悸。
陆越如坐针毡,同时左右张望,似乎在寻找什么。
“你在找什么?”宋英有些好奇。
“我在想附近是不是有狙击手已经瞄准我,但凡我做出什么过激行为,直接开枪击毙。”
“击毙你?”
“你电影看多了。”宋英目光坦然,随即笑道:“这么说你承认当晚袭击我的是你?”
没错,是我啊,来吧……抓我回去吃牢饭啊!
陆越心里吐槽,但表情却异常真诚道:“这只是一个误会,那晚天太黑,风太大,你太鬼……嗯……没什么。”
越解释越乱。
“这么说你是将我当成了鬼物?”
陆越如小鸡琢米连连点头。
“刚激发血脉不久便能独自击杀一只尸狗一阶的鬼物,同时还能准确判断我的位置,并提前隐藏埋伏,你的天赋不错,有没有想过未来的规划?”
这是什么意思?
不抓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