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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她记忆没有?差错,地厌是桃花村里那个被?当做狗驯养长大的少年。
如今对方竟生得这般魁梧,又出现在这里……
可玄奎却直愣愣打量完她后,将她直接抓走。
他如同狩猎一般轻而易举地捕获到之后,便直接回?了山洞。
玄奎将人带进来,便推搡了一把,瓮声瓮气道:“去?,你是主人的所有?物。”
织雾脚下轻微踉跄,发觉角落里靠着?一个男人,她人蓦地微微僵住。
地厌为什么会?认为她是晏殷的所有?物?
她并不清楚,晏殷曾私底下将地厌送去?了培训过温辞与涂奚的暗卫营中培训过一段时日,可是无用。
地厌始终改变不了自己是一条狗的观念,索性也就不在勉强。
因而在地厌的观念里,摸头是对狗最好的奖励。
当初这个女?人给主人下毒药,主人还摸她的脑袋,地厌当时便默许她是主人的所有?物。
狗能记住一个东西的味道,无论那个东西外表包裹了多少层伪装。
可那个东西的习性、饮食,乃至个人习惯与生活所致的体香,都?会?让一个人的气息很难改变。
就像兔子变成了另一只兔子还是会?喜欢啃萝卜,羊变成了另外一头羊还是会?喜欢吃草,身上不管到什么时候改不了的草骚味。
又比如,织雾的确很喜欢吃裹了樱桃泥的点心,饮花露,叫眼下改名?为玄奎的地厌嗅着?气息都?觉她只怕连着?吃了七日都?不止。
和从前的偏好几乎无差。
所以玄奎根本不需要记得她长什么样,只需要鼻子嗅嗅,就算她被?包裹起?来,被?藏在石头缝里,都?逃不脱狗的追踪。
织雾尚且没能意识到今日春猎场中有?一群刺客闯入,且还惊险地差点得手。
她只是仍旧顿足在原地,语气微妙,“地厌,你认错人了……”
玄奎皱了皱眉,“我现在叫玄奎,不叫地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