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6(1 / 3)
过,对这一切自然不陌生。
楚天直眼中涌动着怀念之色,在黄土大漠的边境,是遥望无际的孤城和玉门关,与中原大不一样。
“怎么不见董贞?”楚天直微哑着嗓音问。
从前就属他俩最能闹腾,明明是打小就相熟的关系,却每次都处得水火不容。
现在回忆起,觉得陌生又好笑——小时候真的太幼稚了。
“请帖已经发给了褚成和董贞,他们应该在赶来京城的路上了。”白谨解释道。
婚期将近,白谨他们早就在一个月以前就把请帖广发出去了,有亲朋好友,还有不少同僚,以及左安礼的同窗。
算算时间,如果他们请好了假,从柳城到京城也就这两天会到了。
几人在庄子里吃烤肉,是煽过以后养大的白猪,味道显然要好得多。其实不止猪煽过后口感会更好,其它动物也是如此。
专门驼物的马煽过之后性情也会温良得多,不至于暴烈伤人,这里头也大有学问。
当初白谨将此法传出去,不少人面上不屑一顾,背地里却偷偷扩大了猪的养殖规模。
原本人人嫌弃的膻味重的猪成了宝贝,不说人见人爱,至少喜欢吃猪肉的就不少。
猪可以说浑身都是宝贝,猪鬃毛可以拿来做毛笔,它的全身上下几乎就没有人不能吃的。
烤肉时用五花肉,烧烤起来绝对美味!
众人忙活起来,原本抱臂看戏,似大爷一般老神在在的太子也加入其中,主要是其他人把他放在一边,他一个人待着实在无趣。
何况幼妹都兴致冲冲地跑去尝试烤肉,他又怎能落于人后。
其实从烤肉这里就可以看出来家庭地位,不是,家庭分红。
比如左安礼负责烤肉,白谨只负责张嘴吃。左二郎屁颠屁颠地烤好肉,眼巴巴地拿给小公主。
小公主笨手笨脚,把肉烤焦了,本着不浪费粮食的良好品质,她就把肉给了兄长吃。
左二郎眼随肉移,原本还嫌弃这肉焦了难吃的刘玄度见了他眼中的遗憾,二话不说就把肉一口咬在嘴里嚼吧嚼吧给吞了。
几人:“……”
其他人没管幼稚的太子殿下,坐在一块儿谈天说地,手里端着果酒,拿着烤串,还是有几分意趣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