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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 章 学习开始着急赶路的小官(1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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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真的很平淡,就像张起灵和白玛一边游玩一边赶路一样。

重复着简简单单的幸福,没有什么波澜。

“小官,不可以,我们要赶路,那只小兔子活不下去的。”

白玛现在看着张起灵,十分怀疑白栀给她的孩子是一个被催熟的孩子。

这种话她已经说了好几十遍了,但是非常无奈的是,每次说完张起灵都会放掉那些动物,但是等到下一次再看见,张起灵还会再抓。

好看的倒还好,要是好吃的,那就完了。

不吃到嘴里,张起灵就会一副天塌了的样子,然后她就只能带着张起灵去找厨子。

是的,没有错,是找厨子,因为那些食材不能被浪费。

白玛想到挑嘴到不行的张起灵,觉得这次过后,她也算是彻底的补全了她和她的孩子的相处时光了。

那些张起灵是长大后的可靠和无措,这个张起灵是更加宝贵的幼年时光。

“妈妈,可以吃,麻辣兔头,手撕兔腿。”

张起灵的声音打断了白玛的思绪,而白玛也在和张起灵的相处过后迅速的找到了正确的“回答”。

“那我们去找一个能为我们做饭的饭馆好不好,顺便看看有没有别的好吃的。”

白玛笑得很温柔,看向张起灵的眼神也更加的慈爱了。

谁也不能责怪一个“小宝宝”不是。

张起灵得到了白玛的同意,将兔子的钱给了小贩。

是的,没有错,张起灵带着白玛来看这里的毛茸茸了,不是为了养它,是为了吃它。

为什么不直接去饭馆呢?

因为张起灵觉得自己挑的兔子比饭馆卖的兔子肉要紧实,吃起来口感要好。

至于饭馆的老板愿不愿意,张起灵摸了摸自己身上带着的金条和仅剩的大洋表示,没有人能拒绝一个人砸钱,如果有,那就是钱少了。

也不是很多饭馆都愿意看在钱的份上给张起灵另作的,毕竟这个口子一开,往后的人会不会有张起灵多给钱的“素质”就不一定了。

但是很多的饭馆都会给张起灵推荐当地的大饭店,大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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