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1 / 4)
那个铃铛据说是由长留山出产的美玉制成, 几千年还是几百年才能有一块珍品,具体值钱在哪林竞也没记住,总之他是这么对老徐提要求的——我要个铃铛, 越贵越好。
没有人能拒绝超猛的季星凌,更没有人能拒绝戴着小铃铛的麒麟崽。实不相瞒, 小林老师已经处心积虑谋划了很久,光是想一想就要激动地攥拳, 甚至还因此失眠大半夜。
没错,你林哥就是这么躁动亢奋, 瞎蹦跶且不冷静。
旁边的季星凌还沉浸在绵绵不绝的打击里, 原本以为要上演十八岁的罗曼蒂克, 就像要付费才能看的那种午夜频道, 结果却变成了七巧板儿童片, 托马斯和他的小火车, 小林老师和他的小铃铛, 血脉贲张到一半就被强行泼冷水,谁能受得了这种巨大转变, 反正你星哥不能。
“我才不戴, 拿去退了。”
“……为什么不戴,不然我去改成能叮铃铃响的。”
季星凌眼前发黑, 觉得自己可能要在十八岁生日当天, 被这小破植物气到英年早……呸呸!他勾住林竞的肩膀,威胁:“快点收起你奇奇怪怪的念头, 知不知道?”
小林老师不甘不愿:“哦。”
不戴就不戴吧, 但退是不能退的, 上面刻了麒麟一族的图腾,属于专属定制款。
“这么喜欢铃铛, 下次我给你买一个。”季星凌又拍拍他的头,“铃铛没收,行了,跟我去吃饭。”
林竞无比遗憾。
季星凌帮他找了件厚羽绒服,一起塞进大书包。吃饭的地点定在The River,就是两人在刚刚认识时,误打误撞跑进去的那家高级餐厅。不过现在既然已经有了光明正大的情侣身份,还是可以再回来重温旧梦一下。林竞帮他拧了两下胡椒,四下看看:“都是情侣。”
“我们也是情侣。”季星凌问,“车已经在楼下了,你想先去槐江山还是昆仑顶?”
“你过生日,难道不该由你来选。”林竞喂给男朋友一块龙虾,“不然,槐江山?”
“好。”
由此可见,麒麟崽和龙血树幼苗的生物链基本是这样的——在决定某件事之前,虽然我们要假装很民主地讨论一下,但最后基本还是小林老师说了算。
槐江山的英招叔叔和成年麒麟季先生关系很好,所以一早就去花园里采摘了各种灵果,以及漂亮的美玉啊、宝石啊,来装饰苗圃和餐桌。当麒麟崽气势汹汹地“砰”来时,金凤姐姐正在云间盘旋,身姿袅娜,长长的尾羽拖曳着日光,又洒下一片漫漫的金。
还没学会怎么用树形说话的龙血树幼苗:虽然你飞起来非常好看像神仙但还是我男朋友轰得比较猛。
麒麟崽威风凛凛冲下云端,把嘴里的苗小心翼翼放到地上。
英招叔叔听到消息,已经驾云从远方飘了过来。龙血树幼苗第一次见到这种人面马身鸟翼的中年酷男,难免好奇,摇着叶子有礼貌地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