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离去(1 / 3)
等善伯所有菜都做齐全后,李平允与刘伯温,一共五个人也坐到餐桌上了,当然,简单的吃一顿饭,没有备酒,何况李平允也不太喜欢喝酒的。
“来来来,尔等速尝这个,此为我亲手做的红烧肉。”
李平允把一大盘红烧肉给推到四个人面前,四个人一看,顿时都疯狂的吞口水,那一口口痰就好像永无止境的出现一样。
“先生,这叫红烧肉?何肉?观其柔糜,不似常见之物?”
刘伯温先是思索了一下,控制住自己的食欲,然后问了这么一个问题。
这么软烂的肉,他可从来没见过,而且这味道也极香,难道是什么珍禽猛兽的肉?如果是珍禽猛兽的肉还一回事儿,如果是牛肉就麻烦了。
在明朝,大家都还是以猪食为主。猪肉呢,比较难打理,而且肉质相对比较硬,有一股骚味不说,如果不下调料是很难吃下去的,当然这里指的是贵族、地主这些,如果是普通老百姓,只要能吃,都会吃。
而且明朝牛肉可是不能随意吃的,尤其是耕牛,受大明律法的保护的,可是当官的有时候会偷偷吃,普通老百姓肯定就没有的吃了。除非这头牛已经非常老,那还可能去衙门备案,备案后才能屠杀,最后才能吃。
“这呀?自是猪肉也。”
李平允淡淡说着。接着就开始拿起筷子,开始夹起来吃。
刘伯温等人一听到是猪肉,也都放下心来,纷纷动了筷子开始吃饭。
可这第一口,就发现不对劲了。这一块偏红的肉块,入口即化,吃起来非常肥,但是不腻,口感相当好,并没有猪肉的那种骚味,反而是一股香料味。
“这,美味佳肴!”
杨宪第一口下去,立马就双眼放光,急忙夹起第二块,但是第二块还没夹,发现旁边的钱任用已经开始吃第三块了,碗里一块,嘴里一块,筷子上还夹着一块。
“钱大富,你为何不通这么不懂礼数!”
杨宪一脸鄙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