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不要命了(3 / 3)
从地图标识上看,此时正处于新手村与比奇城的中间。按照目前的速度推进,再有十来个小时就能抵达比奇城。
如果只赶路,不打怪的话,或许只要两三个小时就能抵达。
然而,不打怪可能吗?
传奇的乐趣不就是打怪升级,pk爆装备嘛!
再说了,一心跑路也是会掉生命的。还不如一边打怪,一边赶路划算。
半兽人、森林雪人,杀了一只又一只。偶尔还能碰到从地里冒出来的食人花,随便挖点制毒材料。当遇到毒蜘蛛的时候,知其危险的刘瑾,总是绕路前行,躲过这个毒物。
也不是说干不过毒蜘蛛,只是干它的代价太大,得不偿失。
一边清理落单的怪物,一边赶往比奇城。
等到时间来到下午三点的时候,视野中出现了蛤蟆这个新物种,之前遥不可及的比奇城,已经近在咫尺了。
右上角的地图中,象征自身的白点,与象征蓝点的比奇城只隔了一丝距离。专心赶路的话,只需十来分钟就能赶到。
到了这个时候,刘瑾不但升到了4级,经验槽还过了7%。
在游戏里跑了一整天,结果只升到了4级,连5级都不到。
别说是私服了,就算放到sd官服,也不可能这么慢。由此可见,回忆传奇的难度是多么变态。
当然了,难度不是针对他一个人,别看他还不到5级,可要是出个等级排行榜,弄不好能进前百名。
能有这么好的成绩,全靠那条幸运+9的金色项链。
“总算是快到比奇了,这地图也t**大了。跑了差不多一整天,结果只跑了一半。照此看来,只要大伙离开了新手村,人数再多一倍也不成问题。”
不到一天的时间里,登录回忆传奇的玩家已经突破21万。增长的速度虽然有所减缓,可这样的数据,不论放到哪个游戏中,都是相当漂亮的。
只要数据没有作假,等消息传开后,肯定还会再有一波高潮。
坐了一整天,不但手酸腿麻,耳朵也被耳麦夹出了印记,碰到的时候还有些疼。
趁着四周没怪,有些累了的刘瑾先是喝了口水,然后斜靠在沙发上,准备休息片刻。
然而,当他放下鼠标的时候,平静许久的世界频道又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