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不会吧不会吧(3 / 3)
福芊儿将余年送的花(虽然是顾沢付的钱)慢慢的插在一个花瓶里,又细心的浇上了水。
余年无意义的汪汪了两声,如果她是说顾泽这个提款机当的好不好的话,自己当然是没什么意见,说为人的话就算了。
余年不经意舔舔爪爪,然后猛的转醒!
自己,这是在舔,自己的脚!
脚啊!
他赶忙跑到自己的位置上喝水,对刚刚的行为表示憎恶,原来3567说的是真的,变成狗待久了之后,真的会越来越像狗...
福芊儿看着插好的玫瑰花,将它放在客厅的桌案上。
"阿托斯,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粉色玫瑰花?"
她站在桌前慢慢的欣赏,粉色玫瑰是初恋的感觉,是美好的味道。
她站在那儿,觉得越看越喜欢,也许是因为学长说自己是他第一个认真喜欢的人,却送了自己一束艳红的玫瑰,让她感到遗憾...
福芊儿不想让它枯萎。
"汪汪汪汪汪,(因为它粉粉的。)"余年开口总是怀疑自己嘴里带着脚气,但饭盆里的水已经喝没了,他只好先停下来。
他看着失神的福芊儿,走到她身边。
选粉色的玫瑰花,确实是因为觉得它跟福芊儿很像,看起来可可爱爱很少女,那种青涩的感觉...
不送粉色难道要送红色吗?他又不是隔壁那土包子...
明天福芊儿还要上班,余年就睡在她床边的小垫子上,接下来他们度过了几天平静的日子。
也许是那天顾泽受的惊吓过大,余年和3567竟然没有发现他再找上福芊儿,于是他在3567的心中的多了一个'怂货'的评价。
"这也是正常的,"余年把那用最后一点点积分换的安装在女主身上的窃听器暂时关闭。
"在男主的心里,无论什么事情都没有他的公司重要,先不谈他对福芊儿有多少的爱,但我敢相信,如果有一天二者要他选择的话..."
余年清楚看透了事情的本质,"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自己的公司。"
男主的家境决定了他的性格,
这是上辈子他们爱情悲剧的开端,也是福芊儿痛苦命运的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