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短暂喘息的外出(2 / 3)
“殿下,再往前走就到狩猎区了。”
一直安静跟在后面的骑士罗杰突然出声,提醒道:“最近有不少贵族在狩猎区秋猎,我们还是不要靠近比较好。”
“没关系。”
法斯利姆转了转因连日埋头工作而坚硬的肩膀和脖颈,扬起马鞭抽在马儿屁股上,一股脑冲入狩猎区,高声道:“一直伏案工作身体都僵硬了,刚好趁今天舒展一下。”
尤里和罗杰相视一眼,同时发出一声叹息,认命的跟了上去。
奥莉维亚离开里格苏拉的第三个月,法斯利姆就在贝妮塔王女的引荐下成为了皇家骑士团顶级剑术老师的学生,正式开始了真刀真枪的剑术训练。
不同于其他王族子弟把剑术当做自我装饰的花架子,只学些皮毛便因惰怠放弃,法斯利姆是铁了心要在剑术上有所建树,坚持每日和骑士团的骑士们一起训练,天未亮便自戴蒙特宫骑马穿过半个王城来到练兵场,完成整整三个小时的训练后,才穿着已经浸透的骑士服回到戴蒙特宫继续下午的文化课程,每次回到王子宫时都像是刚刚从水中捞出来。
也正是托这份勤奋锻炼的福,他的身高在三年间飞速蹿升,长成了如今这副六英尺的健硕身躯。
和他结实强健的体格相比,长及肩膀的银发略显阴柔,两者看起来稍稍有些不协调,不少关系好的骑士们都好奇他留长发的原因,每当这时他都会微微一笑,抬手拈着柔软的发尾,温柔回答:“我的未婚妻喜欢我留长发。”
这话并非他杜撰,在奥莉维亚写给他的信中,确实有“如果你留长发应该也会很合适”这句话,奥莉维亚写得时候只是随口一提,法斯利姆这个看信人却上了心,自那之后再也没有剪过头发。
而这头长发也非常机缘巧合的救过他一命。
菲利克斯过世后,法斯利姆的精神一度陷入暴戾且焦躁的不稳定状态,当时罗杰已经成为他的随行骑士,见效忠的主人被兄长离世、爱人分离双重打击折磨到急速消瘦、彻夜失眠,骄傲的他难得放下姿态,恳切拜托忠于王室的普鲁斯特家主及骑士团长库丘利想些办法,三人仔细商量过后,最后一同向国王谏言,提议认命法斯利姆王子为皇家骑士团的荣誉团长,一同参与骑士团日常的平乱和剿匪任务。
一个快要被压力冲垮的人,必须寻找一个抒解内心暴力与戾气的发泄口。
事实证明普鲁斯特家三代骑士的判断非常准确,法斯利姆在参与骑士团的日常工作后精神状态终于渐渐恢复稳定,且积累下了不少高级骑士都未能达到的功勋。
这些功勋中最大、最危险的一次,便是清缴盘踞在威瑟坦贝尔境内的拉普纳多叛军。这些叛军在国内起事失败,经边境逃入威瑟坦贝尔境内,一路上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渐渐壮大为一支战斗力堪比精锐的悍匪部队。
弗雷德·诺曼曾带领边境军与这支叛军对峙过一次,尽管战术和用兵都无可挑剔,却无奈生长于严寒地带的拉普纳多人无论体格还是力量都远比威瑟坦贝尔人强健,看似能占上风的战斗最终还是因士兵武力过于悬殊以失败收场。
他国叛军在本国内横行霸道为祸一方,对任何一个国家而言都是奇耻大辱,国王怒不可遏,大手一挥派出了代表王国武力巅峰的骑士团,由王子亲自领队,誓要将这支叛军杀到一个不留。
战场之上,身着白衣红斗篷的银发骑士犹如挣脱牢笼的怒兽,镶有蓝宝石的银剑好似通往死亡的指针,连续刺穿数十个咽喉和心脏,最后于一道声嘶力竭的嘶吼中,一剑斩下了叛军首领的头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