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版权与签约(1 / 4)
接下来的几天里,萧也除了对比分析各个娱乐公司的信息,抽空还把三首歌的版权给申请了。
知识产权这玩意,还是很重要的。
有了版权,一方面能保证自己的作品不被随意挪用和抄袭,另一方面也能收取版权费。
前几天实在事情太多,一件接着一件,根本没空去申请版权。
这两天时间充裕了,自然是不能忘了这茬。
二十三家娱乐公司,全部完成了对比分析。
之所以比之前多出六家,是因为这几天里又陆续收到了新的签约邀请。
最终萧也还是选择了乐多娱乐。
既不是奔着乐多娱乐的名气,也不是奔着林雪琪的热度,这些对于萧也来说都是虚的。
而是因为乐多娱乐给他足够的尊重。
在保证公司利益不受到损害的前提下,乐多娱乐几乎通过了萧也提出的所有条件。
这让萧也都觉得意外。
而且经过萧也的对比和分析,乐多娱乐确实是最适合他的选择。
除开乐多娱乐对他的尊重,以及公司口碑和名气都不错,乐多娱乐公司总部就在松海市。
萧也出门打车到地铁站,乘坐地铁转线一次就能到达乐多娱乐的公司大楼。
公司这两天在为萧也修改合同,后天萧也就可以去公司签合同,正式成为乐多娱乐的一员。
接下来的时间,直到签约之前,萧也都不打算再接任何活动,暂时也没有出新歌的想法。
他需要休息一下了。
这几天为了获得大量的流量和热度,萧也可以说是殚精竭虑。
他的身体素质本身就不太好,在这么干下去,恐怕还没成名就累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