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章 律所(五)(1 / 8)
东汉初。
邓禹捋了捋胡须,脸上露出一丝奇异的笑容,他道,“不错。”
在开庭之前,除律师外,其他人不得会见犯人,即便是犯人的父母也不例外。
这个制度的制定,很是不错。
除了如姜海蓝所说,能防止某些人和犯人交换信息,让同案犯逃跑,或者销毁相关证据、杀/死重要的证人。
也避免了外面的人给犯人传递某些东西,比如药物、利刃之类。
更有利于官府办案。
我们这方面的律法倒是可以参考一二。
他似是觉得有趣般,又笑了笑,只是不知道陛下有没有改一改的想法……
耿纯手里端着一杯茶,他抿了一口。
的确,在案件查清之前,不让其他人看到卷宗,不让其他人去见犯人,对于官府查案而言是极为有利的。
但如果想在本朝施行,只怕会遭受巨大的阻碍。
毕竟家风淳朴、族中子弟各个争气实在是少见,大多数官吏家中都有些让人头疼的子侄,若是犯了事给关进监牢,问案、探望、送些东西,实在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耿纯又喝了一口茶,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
寇恂的身体已经很不好了,但他勉强支撑着身体,坐在院子里,仰望着天空。
从一国之律法,可窥见一国之现状。
到目前为止,虽然姜海蓝没有将他们所用的律法的全部条款念给他们听,但管中窥豹,通过目前已知的律法和制度,已经足够想象那是一个怎样的国度。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呵,寇恂不由得嗤笑了声。
让这天底下的百姓,看到那样一个世界,却伸手无法触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