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章 援助(三)(2 / 6)
以“证据”定案,虽不能保证所有的案子都得到公正的结果——譬如姜海蓝说的,即便法官知道原告所说的金额是真实的,可没有证据证实,法官也不能支持原告——但对绝大多数案子而言,“证据”定案都更为公平。
史弼的嘴角扬起一抹自嘲的笑容,公平公正吗?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你们,竟然是真的在践行这句话吗?
可是为什么?
为什么要做到如此?
为什么你们可以做到如此!
——
“我也碰到过几次,当事人问我对方不给钱,他能不能直接从对方家中拿走等价值的财物抵债,我赶紧劝啊。”
姜海蓝和那位女官还在闲聊,“本来人家欠他的钱,一个普通的民事纠纷,他要是
把人家的财物偷偷拿走了,或者强行拿走了,那就是刑事案件了!到时候要找对方求情出谅解书,为了谅解书要给对方钱,那可是真是得不偿失!”
她无奈地摇了摇头。
“我这边苦口婆心,有些人就是不听劝,只想听到自己想听到的答案。嘿!难不成他们希望我一个律师,会支持他们做这种事吗?”
女官笑了,脸上的笑容看上去很是习以为常。
“他们只是对你那么说而已,实际上是不会真的去做的,他们又不傻。”
只是在律师面前口头上逞几句能罢了。
姜海蓝说:“那倒也是,真的不听劝的人还是比较少。”
她劝人的时候会故意往严重了说,比如那些上门取要债的,比如那些老婆出轨的,比如那些被判缓刑的……
警告他们不能一怒之下和对方动手,如果发生了冲突就赶紧报警,让警方来处理。
如果一时冲动动起手来,打伤了对方,那就是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