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8 章 强制医疗(1 / 5)
几人聊完之后,准备各自去忙。
姜海蓝的奶茶喝了一半,她右手拿着奶茶杯晃了晃,正准备回自己办公室去敲键盘,被杨旭叫住。
“蓝姐,”他手上拿着一份材料,看着她,“你之前办过一个强制医疗的案子是吗?”
姜海蓝点头,“对,大概是21年的时候,我接了一个强制医疗的法律援助案件。”
杨旭说:“我师父今年只办了一个援助案件,我找援助中心那边给他拿了一个,也是强制医疗。”
他停了几秒钟,问,“这类型的案件我要做什么?”
姜海蓝问,“是法院阶段吗?”
杨旭回答,“对。”
姜海蓝回忆了一下自己当时做了什么,“你把手续交去刑庭,阅卷,会见当事人,和承办法官沟通,然后交一份辩护词给承办法官,应该就可以了。承办法官会给你一份《强制医疗决定书》,你拿来装卷就行。”
她把奶茶杯放在了桌上,从大衣口袋里摸出手机,从文件传输助手里搜出当初写的那份辩护词,VX发给了杨旭。
“如果当事人患有精神病的话,卷宗里会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姜海蓝回忆起自己以前办的那个案子,她看过当事人在公安机关的笔录,她也会见过当事人,和对方谈过,所以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挺无力的。
她不由得叹了口气,“精神病这个东西,当事人病发时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哪怕TA知道不应该做那件事,TA也没法不去做。”
毕竟是精神病啊。
姜海蓝也是那个时候才真正明白为什么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
她的当事人病发时伤人,骑着抢来的摩托车逃跑,逃跑路上竟然打110报警。
他在电话中如实交待了自己的所作所为,也说了自己当时在什么地方,让警方快来抓他。
他知道他做的事不对。
但他本人停不下来,只想骑车疯跑。
——也不是说同情当事人,而是她看完卷宗真的有一种无力感。
杨旭看了一眼手中的材料,默默地点了下头。
姜海蓝说:“当事人确切患有精神病,病发时无法控制自己,TA的父母亲属的监护能力有限,因此无法预估或避免其社会危害性,所以,要进行强制医疗。”
她与杨旭对视,“有些精神病人并不想做坏事,但病发控制不住,可能会伤到周围的人,他们不愿意这种事情发生,大家也都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