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9 章 询问笔录(2 / 5)
这是一个当事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件,代理律师是覃致远。
但他在把当事人叫来办公室做询问笔录时,叫了姜海蓝陪同。
其实也就是充当工具人,将来万一出了什么说不清楚的事,有个律师可以作证。
姜海蓝很有工具人的自觉,全程不说一句话。
覃致远问案情时,她甚至还给直播间的观众科普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
“念”完法条后,她“说”,【比方说,称自己要做大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很多人借高利贷,后面利息和本金都还不上了。】
这个当事人也是这种情况,当年以月息三分向亲朋好友借钱,
又通过朋友向朋友的朋友借钱,累计下来共借了几l百万。
欠条打了出去,却一直没有还上。
几l年后,有一部分债主到法院起诉他。
能调解的,他在诉前调解或庭前调解时承诺了还款,法官下调解书。
不能调解的,法官下判决书。
但无论是调解还是判决,他都没能按时还款。
债主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执行同一个被执行人的案件一多,执行局就觉得不对劲了,把材料移送给公安机关调查。
公安如果认定是诈骗,那就要走刑事案件的流程了。
这个当事人知道他被立案侦查后,立即找到了覃致远,双方办理了委托手续。
“我还欠三百多万吧?具体金额我也不怎么记得了。”
“以前记账了,后来有些账本找不到了。”
“我给他们写了欠条。”
“这些年是还过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