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8 章 刑庭(四)(1 / 11)
强女干罪、猥/亵罪的庭审(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进行了快一个小时。
那边结束后,法官和检察官也没有休息,而是马上让书记员把其他律师叫回去接着开庭。
姜海蓝拿着手机,伴随着几不可闻的游戏声,正将农田里的白菜收割,打算种上甘蔗,就听到门外走廊里有人在喊“开庭了开庭了”,她立即种上了生长时间比较长的棉花,按黑手机。
和法官助理说了一声,姜海蓝端着一杯水朝刑事审判庭走去。
确定所有人都回到法庭后,谢宏春重新敲响法槌,继续该案的法庭调查。
曹俊楠手里拿着资料,向法官问道,“审判长,我们出示证据是否分组出示?”
谢宏春说:“分组出示吧。”
他看向被告席,“公诉人出示证据,实行分组出示,被告人有没有意见?”
有几个声音回答道,“没有意见。”
谢宏春又问辩护律师,“辩护人有没有意见?”
几个声音先后回答,“没有。”
【分组出示证据就是,所有的书证为一组,所有的证人证言为一组,所有的被告人供述为一组,所有的……】姜海蓝简单介绍道,【公诉人念完一组后,问被告人对这一组证据有没有意见。】
如果将所有的证据都一项一项地举证质证,未免太耽搁时间了。
曹俊楠念道,“公诉人出具的第一组证据是书证,包括二十八位被告人的户籍信息、立案决定书,xxx、xxx、xxx……的批准逮捕决定书,xxx、xx、xxx……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到案经过二十份,其中……”
姜海蓝写在庭审笔录上就写得比较简单了,“一、立案决定书、户籍信息、到案经过、无犯罪记录、前科材料(判决书)、银行流水、vx聊天记录等。”
要把检察官念的所有内容都写下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大致记一下就行了。
公诉人念完第一组证据后,对审判长说:“请法庭组织质证。”
谢宏春点头,“被告人对公诉人出示的这一组证据,有没有意见。”
大多数人没有意见,有意见的被告人报出了自己的名字。
谢宏春便让他们一个一个说出自己的意见,陈归记在了笔录上。
记完之后,谢宏春问辩护律师,“辩护人有没有意见。”
有意见的律师报出了被告人的名字,“我是xxx的辩护人,我对xxxxx证据有意见,我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