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黄金的密匙】(5 / 6)
由于他双腿打颤,手腕不稳,这一棍摇摇晃晃,无法构成威胁。
贾斯特往后略微躲闪,木棍擦着脖子而过,手上攻击不停,一棍结结实实地打在了亚伯的左肩膀上。
“咚!”
这一声极响,亚伯简直以为他的胳膊被贾斯特敲下来了,左半边身体不再听大脑的使唤,甚至全身骨头都开始哀鸣。
下一刻,贾斯特收手了。
亚伯连忙揉搓着肩膀缓解攻击的剧痛,半晌他抬起头,贾斯特用靴子擦了擦泥土,已退到了线后。
这是“和平”的信号。
“不伦不类。”红发骑士直白地评价道,“三脚猫的贵族式,更惨烈的是,为了迎合贵族的击剑方式,你不停压制自己的战斗本能,学了个两不像。在我看来,破绽百出。”
亚伯沉默不语,回味着适才的战局。
他的剑术从高登·达文森处学来,攻防兼备,每次出招都经过全面的考量和研究,一定是破绽最少、路径最佳、效果最好的。
——理论来说。
回顾两场生死决斗,亚伯忽然发现,他花了三分钟砍下了托马斯的头,却用了足足半小时,勉强跟达文森拼了个两败俱伤。
他们俩过招、拆招、拼招的时间远远超过你死我活的搏命,最终亚伯不得不在小溪中另辟蹊径,才得到了胜利。
贾斯特的意思是,贵族的击剑方式拖累了我?
不可能啊!这种剑术确确实实地帮我提升了击剑的胜率,教会了我许多战斗的技巧和方式。
而且它经过几代人研究,又是贵族从小学习的标准,不知多少平民削尖脑袋想学得一两招,怎么可能没用呢?
“我攻击到了你。”他狡辩道。
“那又如何?”贾斯特冷冷地说,“我的剑术由进攻组成。只要能够一击必杀,我就不会浪费时间防御。很节省时间和力气,不是吗?贵族才乐意观赏‘叮叮当当’的‘决斗’,殊不知真正的决斗理应一剑封喉。”
如同惊雷闪过,亚伯灵感乍现,隐约有些理解了贾斯特的指教,但想要弄清楚怎么完善剑术,他还需要更多实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