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拉蒙娜和瓦伦姆公爵(1 / 5)
休息五天,亚伯的记忆有些模糊,当初惊心动魄、刻骨铭心的大战,竟然像是很久以前发生的事了。
苏沧把他搬到了一处离莱茵城较远的酒馆,宫廷的消息尚未传到这个偏僻的小镇,因此没人认出亚伯正是最近风头正盛的“越狱犯”。
临别之际,老板娘往亚伯的钱包塞满零钱,加起来大约3银币左右,亚伯用85铜币租了个商队马车的座位,颠簸着踏上莱茵城的方向。
路上,他和几名车夫交换了衣服,盖住自己的脸。
正如载着亚伯的肉兔车,商队不出意外地往安特杜尔港口去了,亚伯在下城区中途下车,莱茵城的商队层出不穷,他没有引起多少注意。
不过,仍有几名好事者注意到他的到来。
“你们瞧远处那个人,有点像憎恶之主亚伯·兰斯。”
“开什么玩笑,亚伯·兰斯出现在莱茵城?他又不是疯了!顶着被国王陛下和两大公爵通缉的风险还要回来!”
“唉,其实我挺佩服他的,身为和我们一样的平民,不仅杀了贵族,还从号称‘只进不出’的格纹琼斯跑了出来,全身而退,深藏功与名。”有人说,“假如我能完成如此壮举,该有多解气!”
好家伙,从某种意义上我成了寓言故事的“英雄”之一。亚伯苦笑。
这些人已不把亚伯看做下城区之主,而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传奇,所以谈论他的口吻不再充斥着忌惮、嫉妒或警惕,反倒眉飞色舞的,仿佛他是个乐此不疲的谈资。
“托马斯·奎因斯花了五年掌控下城区,亚伯·兰斯花了一个半月,而远见之瞳拉蒙娜只花了五天。咱们这边人才辈出,恐怕河对岸要有贵族睡不好觉咯。”
本来墙角听得分外乐呵的亚伯当即愣住。
远见之瞳?
拉蒙娜·玛蒂亚是哪位?
花了五天取代了我?
亚伯基本不在下城区,这里的事物由忒亚打理,时不时报告一二重大事件,然后每个月底把收入交给他。
人们口中的领袖从他变成一个陌生的女人,那条狗头人不会遭遇不测吧?
哪怕忒亚丑陋不堪、反复无常,亚伯也不希望她因为自己遭到牵连。
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亚伯在阴暗潮湿的小巷穿梭,避开显眼的好事者、巡逻队和学者,火纹草的生锈招牌迎风摇荡,嘎吱作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