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五章 江东小朝廷(1 / 4)
土地完全公有,暂时是不可能做成的。
因为土地公有,就意味着李云要跟所有的既得利益者站在对立面,而这种理念,江东集团内部的人,也不一定会理解。
杜谦,杜和,乃至于周良,李正等人,都不一定会理解。
所以李云准备走的,是一条折中的路子,那就是让官府也成为地主,占据一部分田产,然后按十年或者更长时间,来租给无产者耕种。
这样,公私合流,哪怕后续仍然有土地兼并的问题,至少会有一部分土地,每隔一段固定的时间,能够完成一次土地再分配。
不至于会有很多人吃不上饭,社会矛盾也会相对缓和一些。
而且,官田可以很好的控制粮价,不至于让粮价崩溃。
当然了,租出去的官田,可以不收租,但是该收赋税还是一样要收,要不然在目前这个生产力的情况下,难以维持下去。
这就是李云,对于土地制度的构想,这种构想,目前还是个雏形阶段。
其中有没有漏洞,能不能很好的施行下去,会不会被下面的官员念歪了经,都很难讲。
李云也需要一块地方,去施行这个政策,同时也是试行这个政策。
除了这种公私并行的土地制度之外,李云未来还准备建立农学院,尽力提高生产力。
生产力才是一切的根本。
再好的制度,没有生产力相配,百姓依旧吃不上饭,穿不上衣。
而在这个时代,最重要的生产力无非就是衣食,这两样里,食物又相对更重要一些。
薛收毕竟也做了十来年的官,李云这句掷地有声的话一说出口,他脑子里立刻就开始推演,思索了好一会儿之后,李云的这个大舅哥若有所思的抬起头,缓缓说道:“如果这个法子,真能推行下去,倒的确是个利民的法子,不过说到底,还是要看是谁在推行这个制度,如果底下的官员不作为,或者从中上下其手,从中盘剥,官府…”
“说不定要被人扣上与民争利的帽子。”
薛收一句话,就切中了要害。
李云拟订出来的这个公私并行的土地制度,其实是与儒家理念完全背道而驰的,儒家讲究仁政与德治,官府拥有大量的土地,如果还收钱,一定会被一些儒士攻讦。
李云毫不犹豫的说道:“不管什么政策,什么法子,只要去施行的人心术不正,都很难有什么好结果,目前这个公私并行的法子,只在庐州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