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木秀于林(3 / 3)
陈文轩说着指了指案桌上堆放的一系列物证,再道:“全县十几万人,县衙总共才多少人?谁家在自己后院做买卖,我们没法一一全都知晓。且你也明白税赋的收取方式。”
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售卖些什么,这谁也算不清。就按平均分摊的数额来交。
比如:这个村子的户籍上登记了多少人,村长记录了村里饲养了多少禽畜等等,报上去。人头税就很清楚,其余的呢,上面就定个大概的平均数。
年底时,会把这个定好的数额通知到村长,再由村长收了统一交上来。村长收不动的,就登记上名册,衙门再派人去催收。
杜家缴纳的税赋,是够这个平均数额的。那谁还会去细分?
可不知道的时候还好,被人举告了,再一细细分出来、一一比对,问题就出来了。等于是杜家占了平均额的便宜,减少了泡菜的买卖税。
认真说起来,这笔差额,应当是杜家主动来衙门缴纳。可他们没有,那就成了偷漏税赋。
现在来说什么他们不懂,并非存心,那谁能知道了?反正帐面上,已成事实。
晏旭闭了闭眼睛后,再次行礼,请求道:“补缴足额,包括罚银,挨板子,这些他们该受则受。晚生只想恳求大人,能不能不记罪档……杜景辰他是块读书的好材料,如此便废,实在可惜。”
按照杜家五年漏税来算,补缴五百两,加罚五百两,是一千两。再有那个硬被扣上却没有证据翻案的收银不给房,那就是赔付三倍订金,是三千两。一共是四千两、五十大板。
晏旭只能求不记罪档。
“晏旭啊,”陈文轩靠进了椅背,语重心长道:“是,法理不外乎人情。本官也不想毁了一颗好苗子。但是你有没有仔细想过邵氏所涉房屋买卖案?本官若不记这罪档……”
他话没说明、说透、说完全,但晏旭已经听懂了。
陈县令这是清楚那就是起冤案,就是有人想要栽害杜家,可人家有理有据有人证,且明显来头不小,如果陈县令网开一面,就立刻也会成为把柄以致乌纱不保。最后换个县令来,杜家还是难逃罪责。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晏旭啊,本官能帮你的,只有再拖延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