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一十九章:新皇三把火(2 / 3)
以上,便是神霄宫兴起的经过,同样也是徽宗天子毁佛的经过;这当然引起了天下的读书人以及清官名流的极力反对,而蔡京等人也是凭着坚定地支持神霄道教而得到徽宗天子的信任。
如今高宗皇帝一上任就站在了父亲的对立面。一来可以讨好天下的读书人和佛教庞大的信徒群体,更重要的是。神霄宫里积赚了多年的钱粮,正好拿来作为新一届政府的各种庞大的开支。
政策三、住散青苗钱:
青苗法是王安石变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简单来说,就是在农作物青黄未接的时候,官府发放给农民的一种农业贷款;这种贷款分为春贷和秋贷两种。
《宋史王安石传》中记载:青苗法者,以常平籴本作青苗钱,散与人户,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敛。
《宋史食货志四》:“今放青苗钱,凡春贷十千,半年之内便令纳利二千,秋再放十千,至岁终又令纳利二千。”
从立法的本意看,青苗法是一项非常好的,能确实帮助到农户耕种生产的一项惠民政策;可惜的是,在实际的执行中,这项政策发生了严重的偏差。
首先、按照王安石的规定,借贷是自愿的,但实际上,地方官员采取强制性的借贷,尽可能的多收利息。
正如司马光所指出的:“今之散青苗者,无可民之贫富,愿与不愿,强抑与之,税收其什四之总。”(司马公文集。卷四十四)
其次、在俵散和收纳青苗钱时,执行的官吏从中作弊,勒索贫下农户。
中书舍人吕陶在给宋仁宗的奏折中说道:“散敛之际,除头子钱,减克升合,量收出剩,以陈粟腐麦代见钱支俵;仓官受入,又增斗面,百端侵扰,难以悉数”(净德集卷三:奏乞权罢俵散青苗一年以宽民力状)
等等
青苗钱的叫停,在当时兵荒马乱的时候,绝对是一项重大的惠民政策,
政策四、放开言路,广纳群臣的意见,不以言入罪。
《高宗。本纪》中记载道:中外臣庶许言民间疾苦,虽诋讦亦不加罪。命官犯罪,更不取特旨裁断。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是中国的一句古话。按照法家的解释,这句话的正确解释应该是“大夫不因懂得刑法而加重罪责,庶人不因不懂得礼制而减轻罪责。”
但后来儒家把这句话解释为“不应该对大夫用刑”。根据礼记。曲礼记载:“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